当前位置:首页 > 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
理措施期间新收款项的申报。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 第十三条 经办银行审核机构申报主体补报数据无误后,凭当地外管局为该机构申报主体出具的《补报确认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留存复印件备查),方可为其办理新发生涉外收入款项的解付手续,并完成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的报送。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 第五章 外汇管理局职责
第十四条 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应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发生的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数据填报《机构申报主体逾期未申报名单》(见附件1.1)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分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 第十五条 省分局根据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心支局、支局报送的《机构申报主体逾期未申报名单》,对辖内逾期未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和复查,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标准确定被执行“不申报、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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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机构申报主体名单。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 第十六条 省分局将被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机构申报主体名单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以下简称“执行通报”,见附件1.2)。辖内外管局以“执行通报”为依据,向所管辖地区内被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机构申报主体发出《关于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特殊处理措施通知书)(见附件1.3)。特殊处理措施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当地外管局留存,一份申报主体留存。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 第十七条 当地外管局审核辖内被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机构申报主体补报数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机构申报主体核发《补报确认书》。《补报确认书》一式二份,一份当地外管局留存,一份申报主体留存。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 6 / 14
第十八条 辖内中心支局、支局收到机构申报主体解除特殊处理措施的申请后,应对该申报主体补申报情况进行确认,并即时将审核情况上报省分局。省分局核实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予以解除(以下简称“解除通报”,见附件1.5)。辖内外管局以“解除通报”为依据,向所辖机构申报主体核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解除“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通知书》(以下简称《解除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6)。《解除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当地外管局留存,一份申报主体留存。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 第十九条 直接送达文书材料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外汇指定银行代为送达。采取直接送达和委托送达等均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并做好文件送达当事人的登记手续。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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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不申报、不解付”制度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授权”,省内各中心支局、支局及外汇指定银行应严格执行“不申报、不解付”制度,省分局及其辖内分支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跟踪检查“不申报、不解付”制度的执行情况。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相关外汇指定银行和申报主体,由外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1:
(银行)机构申报主体逾期未申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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