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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授予方) 乙方(员工) :编号: ____________
员工期权授予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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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为完善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 干的激励,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2.甲方通过持有 ________ (以下称“持股平台” )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甲方持有持 股平台 100%的股权;
3.公司拟以股权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有鉴于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等规定, 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达成本协议如下,以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术语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 “股权期权” ,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一定比例的股权, 集合起来作为 激励股权并通过特殊持股平台持有,授权董事会管理,以此作为未来授予员工期权的来源。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期权, 系持股平台对内名义上的股权, 股权期权拥有者不是持股平台在工商注 册登记的实际股东, 乙方取得股权期权不据此变更持股平台的章程, 不记载在持股平台的股东名 册上, 亦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乙方不得以此股权期权对外作为拥有持股平台资产与决策权等的 依据。 (2)
“分红”,指持股平台每年三月份按照持股平台章程规定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可分配的利润。 (3) “行权”,是指乙方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变更为持股平台股东的行为, 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 利
的变更,即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 “行权期” ,是指乙方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的时间。 第二条 激励股权
2.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 万元,公司拟以其中 _________ %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_________ 万元) 用于实施激励; 其中持股平台出资人民币 _________ 万元,持有公司 ________ %的股权。
2.2 根据股东会决议,即甲方拟将其持有持股平台 __________ %的股权作为激励股权(以下称“激
励股权”)。该激励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赠与或设定质押。 2.3 上述激励股权授予后,乙方取得的股权期权记载在持股平台内部股权期权股东名册,由甲、 乙双
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2.4 上述激励股权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转为乙方股权。 第三条 期权行权期
3.1 乙方进入行权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甲、乙双方已正式签署本协议;
(2) 在行权完毕之前,乙方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股权期权行权顺延一年。一年 后如
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3.2 乙方行权期为 ________ 个月。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3.3 行权期内乙方提前行权或迟延行权, 以及股权期权的撤销应按照公司 《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 施
细则》的规定进行。 3.4 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四条 期权行权规则
4.1 进入行权期后,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权:
(1) 第一期行权: 一旦进入行权期, 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 40%( 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 ____ % 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
(2) 第二期行权:第一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
60%(即占持股平台 注册资本 _______ %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
(a) 距离第一期行权后已届满 12 个月;
(b) 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第 (c) 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d) 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 3 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由于甲方不予配合、双方约 定延
3.5 或 3.6 条列明的情况;
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4) 乙方每一期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被累计至下一期。 (5) 在每一期行权之时,乙方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向甲方发送行权通知,并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 项法律文件。
4.2 乙方行权价格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人民币元。 4.3 行权对价支付
(1) 每一期的行权,乙方必须在当期行权期内足额支付行权对价。
(2) 如乙方未在行权期内足额支付当期行权对价,则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 例完
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4.4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 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 支
付行权对价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5 乙方行权完成的, 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双方应当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
手续。 4.6 通过行权取得股权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股权的赎回
5.1 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后, 如发生下列情形,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 权:
(1) 激励对象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在公司工作 未满 5 年的;
(2) 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员工期权授予协 议》的约定;
(3) 激励对象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或 (5) 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5.2 股权赎回价格:
(1) 赎回在公司工作不足 5 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 的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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