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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自检自查表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1.1 1. 技 术 资 料 1.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1 塔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2.2 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以避免塔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2. 作 业 环 境 及 外 观 2.4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目测检查 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要有红色标志。 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和型号;b)制造厂名称;c)2.5 产品主要参数:幅度和相应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速度、电机功率、配重、压重;d)电源电压、频率、功率;e)产品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 塔顶高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应在塔顶和2.6 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影响。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2.3 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1 1.5 1~15 20~40 60~110 3.0 4.0 5.0 220 6.0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必要时实际测量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检 验 方 法 实测
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2.7 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成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风速仪应安装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 2.8 3. 基础 3.1 3.2 塔机塔身高度不得大于说明书允许高度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基础的设置制作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安装后的塔机主要结构件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a)目视可见的结构件裂纹及焊缝裂纹; 4.1 b)连接件的轴、孔严重磨损; c)结构件母材严重锈蚀; d)结构件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塑性变形。 主要结构连接件应安装正确且无缺陷。销轴有可靠轴4.2 向止动且正确使用开口销,高强度螺栓连接按要求预紧有防松措施,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螺栓不得低于螺母。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4.3 保证正常工作时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料物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 根据安装说明书确认平衡重的重量,检查安装状况。 将标尺分别水平固定在臂架铰点附近和基础节(或最高附着4. 金 属 结 构 4.4 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 点)的塔身上,其中心位于塔身中心线上,臂架转到其纵向轴线与塔身的一个截面中心线重合的位置,分别在X、Y轴的两个方向上用经纬仪测量两标尺水平误差,即垂直度误差。 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阶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4.5 高的扶手,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踏板应由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扶手应固定可靠。 a.直立梯边梁之间的宽度不小于300mm;b.踏杆间隔为250~300mm;c.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踏角间隙)不小于160mm;d.边梁应可以抓握且没有尖锐边缘;e.当梯子4.6 设于塔机内部时,正方形塔身边长不大于750mm,且侧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圈,否则在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直径600~800mm护圈。直立梯及护圈固定可靠。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 用钢卷尺测量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测量。 目测和实际测量
当梯子高度越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内设置一个。4.7 臂架走台的设置应符合GB5144-2006第4.5条规定。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车一起移动的挂篮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 对附着式塔机,附着装置与塔身节或建筑物的联接必4.8 须安全可靠,联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并符合安装说明书要求。 5.1.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棘爪,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查阅安装说明书,目测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5.1.2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不得有永久性变5.1吊 形。 钩 5.1.3 挂绳处截面磨损量不超过原高度的10%。 有用20倍放大镜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5.1.4开口度增加量不应大于原尺寸的15%。 5.2.1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应可靠,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夹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径10~20mm时4个、21~26mm时5个、28~36mm时6个、36~40mm时7个。绳夹间距不小于65. 起升系统 5.2钢丝绳及5.2.2 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其固定 少应保留3圈做为安全圈。 5.2.3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5.2.4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5.2.5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5.2.6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5.3.1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①出现裂5.3滑轮 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②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③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出现沟糟。 倍绳径,绳头距最后一个绳夹不小于140mm,并采用细钢丝捆扎。绳头滑鞍在工作受力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 将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检查。
5.3.2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该装置与滑轮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5.4.1 塔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或具有相同功能的装置。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保证塔机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5.4.2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5.4制动器 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5.4.3 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5.4.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5.4.5 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5.5.1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5.5减速器 损。 5.5.2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外观检查,操作观察。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外观检查,很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外观检查,必要
5.6 联轴器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5.7.1 卷筒两测凸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高出值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5.7.2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5.7 卷筒
5.7.3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该装置与卷筒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
5.8 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 110% 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发出超载报警信号,此时应已切断上升方向动作,载荷不超过110%额定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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