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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25 【实施日期】2009.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经贸委(局)、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省经信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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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的要求,为积极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省经信委负责牵头的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组的工作,积极做好我委参与的其他4个专项组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围绕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建设的特点,以我委负责管理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用2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专项治理,力争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一是进一步推进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项目审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项目审批依法实施;二是进一步完善对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体系,建立全过程监督管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逐步消除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的现象;三是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科学化、实施过程规范化。 三、专项治理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 2 / 3
(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审批或核准、备案就开工建设; 2、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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