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低碳展规划纲要(2011—2020)
的资源和资本。推进低碳发展,有利于在全省上下进一步强化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意识,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巩固生态环境这一重要的发展基础,在经济实力得到提高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有利于我省肩负起构筑生态屏障的责任,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提高我省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与国内国外的合作。
3.低碳发展是满足我省能源需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
目前,云南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对能源的需求持续增长,对化石能源的依存度较高,石油制品全部由省外输入。化石能源资源的有限性、国内外油价的波动及其带来的能源供需矛盾,已成为影响云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同时持续增长的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是造成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原因。推进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有利于促进云南能源结构向低碳化、清洁化转变,降低对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依赖和消耗;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提高云南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减缓气候变暖做出贡献。
4.低碳发展是发挥后发竞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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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调整潜力较大,产业向低碳调整和转型具有后发竞争优势。大力推进低碳发展,通过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发展方式变革,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朝着低碳方向转型,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提升产业层次,尽快步入发展与保护良性循环的轨道,最大程度地避免传统工业化、城镇化的弯路及弊端,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十一五”的行动与成效
省委、省政府对我省低碳发展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2月2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云发[2009]5号),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制定《云南省发展低碳经济规划纲要》。2010年,省领导在题为《在调整中拓宽低碳经济发展之路》的文章中,强调要从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补偿机制等方面入手,走出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十一五”期间,我省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低碳发展。
1.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我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丰富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产业,能源结构不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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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电占一次能源生产的比重由“十五”末期的26.6%上升为2009年的29.2 %,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已达23.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9年全省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113万千瓦,年发电量625.75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总发电量的约11.3%,水电与火电的装机比例达到66:34,水电的装机容量远超过火电。2006~2009水电新增装机1252.5万千瓦,新增水电发电量约290亿千瓦时,替代化石燃料1044万吨标煤,折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700万吨。全省每年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板50万平方米以上,2009年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800多万平方米,普及率居全国第一;完成56个村级集中供电光伏电站建设;2009年12月,亚洲省会城市最大的昆明石林166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实验示范电站项目首个发电单元成功并网发电;风电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09年我国高海拔地区首个风电场大理下关风场的一期工程者磨山和大风坝(装机7.8万千瓦)正式投产;农村沼气用户以每年新增20万户的速度快速推广,到2009年底,全省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253.3万户,位居全国前列。
2.节能降耗成效显著,能源效率持续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省采取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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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从2005年的1.73吨标煤下降为2009年的1.495吨标煤,累计降幅达14.1%,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的81.6%,累计实现节能量1167万吨标准煤。能源效率与2005年相比,火电、粗钢、水泥、粗铜、电解铝、合成氨等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下降明显。2005年到2009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2.8%,年均降幅达到6.3%。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顺利,炼钢、电石、黄磷等超额完成淘汰计划。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淘汰火电92.8万千瓦,淘汰炼铁306万吨,淘汰炼钢80万吨,淘汰铁合金43万吨,淘汰水泥熟料1325万吨,淘汰电石15万吨,淘汰黄磷11万吨,淘汰炼焦728万吨,淘汰造纸5万吨, 淘汰酒精0.5万吨。“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推广政府补贴节能灯2500多万只,位居全国前列。
3.产业结构调整进展顺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 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19:42:39调整到2009年的17:42:41。支柱产业壮大、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烟草、电力、矿产、生物资源开发、旅游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11.2%、4.5%、11%、22.3%和6.1%,五大支柱产业占生产总值5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递增,增长速度超过同期全省工业年均增长速度,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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