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文〔2009〕46号
新文〔2009〕46号
中共新安县委 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新安产业集聚区筹备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批复,原万基工业区更名为新安产业集聚区。为加快新安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集聚区发展能力,尽快把新安集聚区建成我省一流的集聚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集聚区筹备工作领导
— 1 —
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孝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百海献 — 2 —
彭仁来 司益文 朱国要 李 森 刘边江 王保敏 侯 冰 王中华 王振堂 王泉水 武慧芳 孙来赞 杨 树 县政府副县长
县发改委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民营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招商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规划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张克宁 县水利局局长 张金良 县审计局局长
寇聚福 县电业局公司总经理
李书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治国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振江 万基工业局局长
郭 华 城关镇镇长 郭建伟 铁门镇镇长
郭 峰 新安电力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万基工业局,李振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一、完成新安集聚区管理体制调研,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批准,承办交接事宜。
二、制定完善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督促协调制定完善产业集聚区各项规划,并
— 3 —
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四、督促协调建立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五、督促协调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中共新安县委 新安县人民政府
2009年4月30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县产业集聚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 份)
— 4 —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