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建设项目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新干县公安 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建设工程项目部
编制日期:2010年8月1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工程位于县城南新区,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4000m2,主楼九层,附属楼二层,檐口总高度33m,标准层高3.6 m ,基础为静压桩,上部结构为框剪结构。
建设单位:新干县公安局
施工单位: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新干县公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新干县建筑设计院 开工日期:2010年7月15 日 竣工日期:2010年10月25日 2、 工程安全难点分析
2.1.本工程位于学校教学区附近,施工噪声的控制与防飞尘污染,搞好文明施工是应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2.2. 本工程四周是道路,对高处作业、落地式脚手架立网防护安全要求较高。
2.3.主楼檐口高度33m,落地式脚手架采用双排双立杆方式,固定、拉结、搭设施工难度大。 3、 工程安全重点部位
3.1. 基础施工管线保护; 3.2.高层落地式脚手架; 3.3. 井子架安全防护; 3.4.施工用电;
二、相关文件、适用范围及管理 1、 相关文件
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
22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③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制度 ④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⑦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⑧ 施工现场卫生、治安、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适用范围
2.1. 本计划仅适用于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工程项目土建、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与控制。
2.2.本计划安全管理与控制的对象为人、物、环境与自然。 2.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的管理。 2.4.本计划的有效日期:从开工到竣工工程结束止。
2.5.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主管机构进行审核与备案。
2.6.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核、报上级主管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受控文件,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 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要求 1、安全管理目标
①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②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
③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2、安全管理组织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胡兴勇 (项目经理)
组员:邹志飞、陈国良、邵云炎、周寿星、刘少平、陈燕飞
33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计划---
①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根据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② 负责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与检查。
③ 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详见下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四、 安全职责与权限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1.3.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整改。
1.4.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4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安全科 项目经理 工地专职安全员 各班组兼职安全员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