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案例原题
失业保险
例1张某为某市国有大型纺织厂合同制工人,合同期5年。由于纺织厂效益不好,合同期满后便没和张某续订合同。张随后持有关证件到劳动服务公司办理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从2003年6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张某没有工作后,反倒认为这样也不错,还有失业保险金,比上班要轻松。从此,张某一直呆在家中,认为国家反正不能让他饿死。2005年7月,张某再次去领失业保险金时,却被拒领失业保险金。张某气愤至极,找到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要求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问:张某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满足,为什么?
工伤保险
例1: 吴某,男34岁,2003年12月19日下班回家途中,发现2名歹徒拦路抢劫1名老人,遂上前解救,在与歹徒搏斗时被刺伤手腕,造成神经损伤。事后吴某被作为见义勇为的典型被媒体广泛报道,吴某的右手挽留下后遗症,握物无力。吴某原来在单位是水电工,要求更换岗位,单位认为吴某不是工伤,其医疗费用不应有单位支付,改换岗位的要求也无法满足。请问:双方的理由谁更为合理,为什么?
例2:某大型百货商场仓库保安员张某家住离单位不远,2005年8月22日,张某下班后回家,晚上9:00左右外出散步路过单位仓库,发现3名窃贼偷得货物若干正准备逃离现场,张某一边呼喊守夜的保安,一边上前捉拿,结果被窃贼用匕首刺破腹膜,后被送往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张某认为自己履行保安员职责,才遭受人身伤害,理应属于工伤。请问:张某的请求能否实现,为什么?
例3:方某为某毛纺厂动力车间工人,2005年4月7日,在上班途中,方某被同厂职工李某不慎撞了一下,方某不听劝解,把李某头部打伤。李某不服气,下午3点喊了几个同伴,到车间找方某索要医药费。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混乱中方某被打伤,住院20天,在家休养2个月,花去医疗费用共计18000余元,住院期间膳食费529元,陪护费700元。方某伤愈后先财务科要包销。财务科以非因工负伤为由,拒绝报销,并且厂行政部门随后对方某做记过处分。方某不服,认为自己在上班期间在车间被打伤,应属于工伤,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分,并报销费用。问:方某的要求能否实现,为什么?
例4:原告李某的女儿是某服装有限公司聘任的保管员,月薪200元,2005年8月24日,服装公司派遣李某的女儿执行公务,不幸在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次日,服装公司见李某的女儿未回公司,派人多方寻找才得知。为及时处理后事,服装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人民币5000办理丧事。丧事完毕后,李某要求公司给予死亡补偿费10万元。公司以要求过高予以拒绝。2005年10月17日,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服装公司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费10万元,承担死者生前所承担的赡养费、抚养费。被告称:原告女儿并非工伤事故所至,而是属于交通事故,应由交通肇事者赔偿责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可以给死者适当抚恤。试问:如果你是法院,你认为该如何审理此案?公司实际可以赔偿多少?为什么?
疾病保险
例1:李某2003年9月1日与某电视机厂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成为其正式员工。2005年7月3日,李某周末外出旅游时,不慎摔伤,造成左腿骨折。李某立即被送往该厂医院进行手术,并住院治疗。电视机厂自李某受伤后,每月按其原工资额的50%发给工资。2005年9月1日,该厂以合同到期为由,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李某不服,要求撤销该决定。请问谁的要求更合理,为什么?
例2:王某2001年3月16日与某饮料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分配到车间作操作员。2004年2月6日,王某参加该公司对员工进行例行体检,被诊断患有乙型肝炎。王某遂于次日住院治疗。2004年8月7日,王某以疾病尚未治愈为由,要求厂方延长医疗期。饮料厂不予批准,并认为王某患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在厂继续工作,书面通知王某解除合同。王某不服,双方发生争议。请问:双方谁的要求更合理,为什么?
生育保险
2003年8月5日,李某应聘于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文秘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400元。2004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李某休产假。12月1日,李某的丈夫持医院的证明来公司,说明李某产后身体虚弱,要求请病假1个月。人事部经理对李某丈夫说,根据本公司内部规定,女工享有2个月的产假,其间只发基本工资,有关医疗费用一律自理。产假期满后,最多只能再请一个月病假,病假期间不发工资,1个月后再不上班,将按旷工处理。结果李某丈夫只拿到两个月的工资800元,李某对公司的决定不服,要求补发产假期间工资400元,报销医疗费560元,并按25%赔偿其损失,准许病假一个月。公司认为李某为临时工,不能享受公司有关福利待遇。
劳动法律关系
某大型商场店庆,请一家装修公司装修,在施工过程中,装修队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装修作业时,不慎从4楼脚手架上跌落地面,造成瘫痪。事后装修队领导认为事故发生在商场,商场应当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受伤工人的家属、朋友等数十人连续几天聚积在商场,要求支付伤残赔偿费,请问此项要求能否实现? 为什么?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例1上海市某区的一个街道办事处,为解决部分无业人员的生活困难,以街道办事处下属一家企业的名义,到一家市属大企业联系了一批可以在家里完成的手工加工活,街道再将这批活分给部分无业人员承包,按件支付报酬。问:该合同是否是劳动合同?
例2:求职者叶某应聘公司文秘,因担心视力问题题,让其妹妹代为体检,后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作中,叶某经常出错,公司认为其不能胜任工作,遂决定解除合同。叶某不服,认为试用期已过,公司不能解约。请问公司能否解约?
例3:某营销公司招聘专职营销业务员5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每名业务员缴纳抵押金1000元,如果因业务员的过错使得公司受到损失的,公司有权从抵押金中扣除以弥补损失,合同期满终止后,抵押金退还。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例4 某电子公司为加强内部管理,提出从保安、保洁到管理层,每位员工都要和公司补签一份忠诚协议。从内容上看,主要是要求公司员工必须敬业爱岗、保守企业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且布告规定,如果员工拒绝签字,将不考虑与其延长或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例5:张某应聘成为一家机修厂的车工,厂方要求张某“先干两个月试试,2个月后再说”,2个月后,厂方与其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3年后,张某以合同期满为由,要求厂方终止劳动关系,厂方提出尚未到期,不能解约,由此发生争议。
例6:陈某经人介绍进入公司做文秘,难以胜任工作,公司以不胜任为由要求解约,陈某以试用期还有1个月为由,拒绝解约。 请问谁的要求更合理?
例7:叶某是某商店的营业员,合同期4年,在劳动合同期满前2个月,叶某患慢性肾病徐住院治疗,根据叶某的工作年限,可有3个月的医疗期。经过1个月的治疗,叶某治愈出院,医生嘱咐在家休息1个月。病假期满后正值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商店通知叶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请问商店的做法是否合理?
工资法律制度
例1去年春节的农历正月初一是星期三,某厂一套设备必须在节日期间检修,工程师何某从正月初一到初五连续工作5天,假定何某日工资为70元人民币,5天的工资报酬最低是多少?
例2某服装厂由500名职工,为完成一批出口服装订单,该单位要求职工全部加班加点,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连公休日和法定节日也不能休息,厂方以公告形式规定:除有医院证明的病假以外,不加班加点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半个月后,工人门意见很大,认为厂方根本不考虑职工的具体情况,厂方认为职工个人问题应该克服,要从企业大局出发,况且厂方有权制定规章制度,为严肃纪律,厂方对星期天没来加班的8名职工以旷工处理。如何看待此案?
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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