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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学习笔记
第五章 代理
xxx整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第一幕 代理的概念
【 基 本 理 论 】
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狭义】代理仅指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即直接代理=显名代理。 【广义】代理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将该行为效果间接归于本人的代理,即间接代理=隐性代理。
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是直接代理】
【 法 条 说 明 】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被代理人=本人是在设定、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得到别人帮助的人。
代理人是能够给予被代理人帮助,代替他实施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的人。 代理关系之第三人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当代理人,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商事代理,非经商业登记,不得从事该项代理。(例如:证劵买卖代理,非有证劵业务资格的商事特别法人,不得从事该业务。)
民法通则第66条第三款规定: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判 断 分 析 】
1.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A. 张三委托小马于当晚把他的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
壹
B. 李四受王五委托,以王五的名义与张三签订买卖合同
C. 马某受陈某委托,将陈某不接受第三人孙某缔约要求的意思表示向孙某做了转述 D.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代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答案解析: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的行为需是法律行为。A选项中属于委托,委托与代理不同,被委托的事项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C选项属于传达,而不是代理。D选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而非代理行为。只有B选项属于以本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的行为,属于代理,本题应选B选项,ACD选项错误。
2. 甲某将鱼塘中的鱼捞起,托本村拖拉机手乙某将鱼运往县城并嘱咐鱼价为2元/斤。乙某在途中,一卡
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撞了他的拖拉机,被迫等待交警处理。时值盛夏,乙某怕鱼变质,又无法与甲联系,就托认识的另一拖拉机手丙某运输,并告知鱼价,丙某走了一半路,拖拉机坏了,丙某只得拦了一辆三轮车,出车费100元把鱼送到镇里,但因温度高,已有部分鱼变质。丙将变质部分鱼降价出售,一车鱼平均卖了8角/斤,回去后,丙某将鱼甲交给乙某并告知其扣了100元车费,乙将事情告诉甲某,甲某觉得100车费太贵,两人发生争执。请回答:100元车费的负担者应当是谁?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 甲、乙、丙三人分担
答案解析: 支付代理人在代理中必要的费用是被代理人的主要义务。本案中,乙某转委托给丙某代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甲某的利益而作的,行为合法有效。丙某支付的车费是运输鱼去市场的必要费用,是为甲某的利益而支付的,应由甲某支付。 参考答案:A
3.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 B. C. D.
被代理人 自己
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行为人
答案解析:评析:评析:考查要点是代理的概念。代理就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这是代理不同于行纪、不同于代表和居间的独有特点。注意该代理是显名代理,不同于隐名代理。
贰
参考答案:A
4 在民事代理过程中,代理人负有哪些义务?
A. 履行其代理职责
B. 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C. 不能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D. 在因故暂时无法履行代理职责时,应当转托他人代理
答案解析:考查知识点」代理人的义务。 参考答案:A,B,C
第二幕 代理的特征
【 基 本 理 论 】
代理的特征:
(1)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一特点把它与行纪活动区别开来。行纪活动是指行纪人受委托 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担负费用和给
一定报酬,为了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行纪人的名义,去进行一种或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是以本人的名义活动,而且代理不似行纪,可以是无偿的。
代理人与法人代表地位也不同。法人代表. 在代表法人时,自己的人格被磕人吸收,法人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时,仍 是以自己的意思独立实施行为,只是该行为的 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 相似之处在于行为 人均不承担行为的效果,法人代表制度源自于代理制度。
(2) 代理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能够在被代理 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民事法 律关系。如果不产生法律后果,虽然在形式.上 是受人委托进行某项活动,但不是民法上规定 的代理。如请他人代拟合同文本、询价等,只委 托事务,这些事务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民事法律 行为,倒而不产生代理关系
(3) 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时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代理人是自己 为意思表示,即本人是借代理人的脑袋为自己 服务,
(4) 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是被代理人经由代理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为了设定本人自己的民事权利并负担民事义务。所以,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即由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即使是由于代理人的过失而造成的 不利后果,被代理人也必须承受下来,这是稳定 代理关系所必需的。如果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权利也属 于被代理人。
【 法 条 说 明 】
叁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判 断 分 析 】
1.甲某将鱼塘中的鱼捞起,托本村拖拉机手乙某将鱼运往县城并嘱咐鱼价为2元/斤。乙某在途中,一卡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撞了他的拖拉机,被迫等待交警处理。时值盛夏,乙某怕鱼变质,又无法与甲联系,就托认识的另一拖拉机手丙某运输,并告知鱼价,丙某走了一半路,拖拉机坏了,丙某只得拦了一辆三轮车,出车费100元把鱼送到镇里,但因温度高,已有部分鱼变质。丙将变质部分鱼降价出售,一车鱼平均卖了8角/斤,回去后,丙某将鱼款交给乙某并告知其扣了100元车费,乙将事情告诉甲某,甲某觉得100车费太贵,两人发生争执。请回答:代理的特征是什么?
A.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实施代理行为 B.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C. 代理行为须直接或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D.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详见《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第六十三条【代理人及代理范围】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
A. B. C.
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甲招待甲之客人的行为 甲为公司的董事长,甲以该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
甲为贸易货栈,将乙委托给自己出卖的自行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丙的行为 D. 甲将邮局转来的给乙董事长的信件送给乙董事长的行为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对代理与相关制度的区别问题。在选项A中,乙代甲招待甲之客人的行为为道德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而代理行为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故选项A不为代理。选项B,董事长甲的行为为代表行为,不为代理行为。选项C,为行纪行为,不为代理行为。选项D,为传达行为,不为代理行为。故本题选项为ABCD。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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