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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9-2015年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大纲
一、指导思想和防治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 “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等综合防治措施,逐步控制和消除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以下简称“两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危害。 (二)防治原则
一是分类与分区相结合。按照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进行分区,各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是控制未控制区(疫区)、压缩控制区、稳定扩大净化区。实施达标升级制度,未控制区(疫区)经验收达标转为控制区,控制区经验收达标转为稳定控制区,稳定控制区经验收达标转化为净化区。
二是免疫与监测相结合。对种畜奶畜布病全部进行监测,扑杀阳性畜;布病未控制区(疫区)以免疫为主,扑杀病畜;控制区以监测为主,扑杀阳性畜;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以抽样监测为主,扑杀阳性畜。结核病以监测为主,扑杀阳性畜。
三是检疫与监督相结合。未控制区动物运出县境,必须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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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实施强制检疫、检测,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后方可调运;控制区和净化区动物调入未控制区,必须免疫产生保护抗体后方可调运。
四是重点与整体相结合。在抓好项目整体推进的同时,要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在落实项目资金的同时,对发病较重的疫区实施重点投入、重点防治;在抓好中央项目的同时,要注重各省级项目的实施。
二、技术路线
各省(区市)根据2007-2008年畜间“两病”疫情发生情况及阳性率情况,以行政县为单位,将各县划分成四个区: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按照全国2009-2015年“两病”规划总体目标要求,逐步从未控制区向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过渡。
(一)布病防治工作技术路线
1.针对动物:奶牛、种用牛(指繁殖用黄牛、肉牛、水牛等)、羊。
2.分区标准:
表1 布病4区划分标准
分 区 (以县为单位) 未控制区 控制区 稳定控制区 净化区 划分标准 有疫情发生或阳性率≥0.5%或免疫区域 连续2年无疫情发生,且阳性率<0.5% 无疫情发生,连续2年阳性率<0.1% 无疫情发生,连续2年抽检无阳性动物 2
注:阳性率判定标准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执行。易感动物禁养县(市区)或暂时无易感动物县(市区),划归净化区。
未控制区 控制区 稳定控制区 净化区 免疫接种 监测扑杀监测扑杀监测净化扑杀监测 测净化。1218
可连有停续疫 免情,流个月行 个不的月出全后现部 进疫免行情疫监,。 种用牛按100%,羊按20% 。监测净化,监测比例奶牛、无疫情流行的,可以进行扑病杀畜及阳性畜全部扑杀 监测,比羊例奶。牛10%5% 20%,种用牛阳性畜全部扑杀 监,测羊比例奶。牛2% 10%,种用牛阳性畜全部扑杀 监测,比羊例奶。牛,种用牛5% 2.5% 5%1% 目 标 2010年全国奶牛、15省羊达到阳性率<0.5% 目 标 2015年21省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阳性率<0.1% 目 标 2015年10省达到净化标准 控制标准 阳性率≥0.5% 图1 布病防治工作技术路线图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路线
1.针对动物:奶牛。 2.分区标准:
表2 全国结核病4区划分标准
分 区 划分标准 (以县为单位) 未控制区 有疫情发生或阳性率≥0.5% 3
控制区 稳定控制区 净化区 连续2年无临床病例,且阳性率<0.5% 无临床病例,连续2年阳性率<0.1% 无临床病例,连续2年抽检无阳性动物 注:阳性率判定标准按照《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执行。易感动物禁养县(市区)或暂时无易感动物县(市),划归净化区。
未控制区 监测 净化 监测净化,监测比例100%
控制区 稳定控制区 净化区 扑 杀监测净化扑 杀监测净化 扑 杀监测 控制区标准,北京、天津、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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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目阳性率<0.5% 病畜全部扑杀 监测比例奶牛20% 阳性畜全部扑杀 监测比例奶牛10% 阳性畜全部扑杀 监测比例奶牛按5% 目 标 2015年20省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阳性率<0.1% 目 标 2015年11省达到净化标准 2010 年奶牛达到控制标准 阳性率≥0.5% 图2 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路线图
三、防治目标
(一)第一阶段 2009-2010年
1.布病:奶牛全国达到控制区标准,羊15个省(区市)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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