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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平等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的区别
第二优先规则(正义先于效率和福利):第二正义原则词典式地优先于效率原则和使总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平机会要优先于差别原则。[2]
这两个原则及其词典式的排序是罗尔斯对正义问题的回答,这集中反映了他平等的正义观。第一个原则确保社会基本自由的平等,因此又称为“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确保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利益分配,其中第一部分反映的是机会的平等,称为机会平等原则;第二部分称为差别原则,它是针对社会和经济领域的不平等而提出的解决策略。罗尔斯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要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者带来利益的补偿,使社会权利与财富的分配尽可能地达到公正与合理,它们就是正义的。基于社会的合作互惠理论,罗尔斯不认为差别原则是给最少利益者的补偿,而认为它是作为社会合作成员的应得,但他又承认差别原则确实达到补偿的目的。罗尔斯站在平等的立场上,保护社会的最不利群体,力争使最少受惠者利益最大化,这是他与功利主义观点的最大区别,也是他的理论最引人注目之处。
(二)、德沃金:“钝于禀赋,敏于志向”[3]
罗尔斯的差别原则针对的是对人们所拥有的社会益品的不平等。社
会益品共有五种:基本的权利和自由、选择职业的机会、拥有职位的权利和特权、收入和财富、自尊的社会基础。他认为,在秩序良好的社会里,所有公民的平等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公平的机会都得到了保证,所谓的社会最不利者,是指拥有最低期望的收入阶层。罗尔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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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原则,就是给这些最不利者以补偿。
威尔?金里卡认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完全依据个体的社会益品状况,其缺陷在于:一是没有把人们所拥有的那些自然益品(健康、智力、想象力、其他天赋等)考虑其中,二是忽视了个人的选择对获得社会财富的影响。对于后者,他举例说,假想有两个人,他们的天赋完全一样,也有相同的社会境况。其中一个人就想打网球,希望挣到足够的钱,买一块地作网球场,过自己向往的生活。另一个人也想拥有同样的一块地,但他是用来种植蔬菜,希望从种菜中赚钱。再假设现在他们各自都获得了一块地,可以过自己选择的生活。虽然他们最初都有相等份额的资源,但网球爱好者可能会很快消耗掉,只能靠打工维持生计;然而种植者却可以利用他的最初份额的资源,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最终使收入稳定增加。在这种境况下,如果按照罗尔斯的差异原则,不平等应该有利于最不利者——那位生活穷困的网球爱好者。如果那位网球爱好者不能从这种不平等中获得利益,政府就应该把种植者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网球爱好者,以便缩小他们之间的差距。如此的话,网球爱好者不仅得到了休闲的生活,并且从种植者的收人中得到一部分补贴。而种植者为了得到自己的所愿的生活方式,却不得不以纳税的方式减少自己的收入。如果因为个人最初境况的不平等使人们处于不利地位,强不公平的,但要求他人为我的选择承担代价,也同样不公平。罗尔斯的差异原则缓和了社会境况(不包括自然禀赋)对人们造成的不公正影响,但是它削弱了个人选择和个人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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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认为,平等待人意味着人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人们的命运应该取决于自己的“志向”,而不只取决于他们的自然禀赋和社会境况。一种公正的分配方案必须注意志向问题,即允许发展个人的志向,即便这可能造成不平等,也要鼓励。这就是社会利益分配中的“钝于禀赋(endowment—insensitive),敏于志向(ambition—sensitive)”。
所以,不同于罗尔斯,德沃金在资源分配中考虑了个人的自然禀赋和志向的选择,“一方面是规定一种成功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信念和态度,理想(即资源平等权的理想)将此归因于个人的志向,另一方面是为这种成功提供途径或设置障碍的身体、精神或个性的特征,理想将此归因于个人的环境。”[4]针对自然禀赋的不平等,德沃金提出补偿自然劣势的“保险方案”;针对个人的志向,他提出为自己选择承担代价的“拍卖方案”。保险方案先于拍卖方案。也就是说,在拍卖之前,先给自然禀赋的劣势者予以补偿,保证他们在拍卖中有一个平等的起点,拍卖则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先于拍卖的补偿能够保证每个人在选择和追求有价值的生活计划时,具有相同的能力;而拍卖范围内对资源的平等分割保证每个人的选择都得到了公平的对待。因此,这种分配应该是‘钝于禀赋’而‘敏于志向’了”。[5] 德沃金的“钝于禀赋,敏于志向”,在确立平等的正义观上,与罗尔斯相同,但他注意了罗尔斯忽视的自然禀赋的不平等。但问题是,即便是再通过补偿的方式,也不可能使严重的自然缺陷者达到与正常人 的平等自然境况,况且,过分地给他们进行补偿,剥夺正常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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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似乎也不符合公正的直觉。所以,德沃金又提出补偿自然劣势资源的规模,应该“受制于人们愿意从最初的份额中拿出来购买保险的分量”。这实际上像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一样,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自然天赋,但每个人都有同样的可能受制于种种自然劣势,因此,每个人以自愿保险的形式拿出部分资源以抵御自己可能出现的自然禀赋的劣势。
德沃金的“钝于禀赋,敏于志向”理论,在为解决不平等的自然禀赋,为自由的选择提供空间方面,优于罗尔斯的平等正义;同时,他的理论也优于诺齐克的自由至上理论,因为后者只强调自由选择的重要,却无视个体的自然禀赋和社会境况的平等需要。 三、自由至上主义
自由至上主义是以个人主义作为理论基础的,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诺齐克,宣称个人拥有强有力而广泛的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做了就要侵犯他们的权利”。国家的合理性只能在不侵犯个人权利和保障个人权利中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个人通过和他的同伴进行交易,获取自身的价值,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自觉自发的个人活动组成的市场经济比“全能”的理性主义计划更能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自由自上主义的思想来源于消极自由,主要强调的是自由具有内在价值,人们的自由不应该受到政府或集体的干扰。在自由主义者看来,罗尔斯的理论容易陷入“滑坡理论”,即“对境况不平等就正在原则上正当,而实践上却沿着一个滑坡向压制性的社会干涉、中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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