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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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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0 10:22:54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书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段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前 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有关规定,2012年6月20日,自治区水利厅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主持召开了清水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清水河县政府、清水河县水务局和清水河河道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代表组成。工程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验收委员会成员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经研究,形成本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 工程位置: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政府所在地城关镇。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工程任务是保护清水河县城关镇及附近村庄的防洪安全,保护对象主要有城关镇两岸居民5万人、工厂企业13家、机关单位63家、商店300家、各类公共设施及政府机关、交通、道路、通信、文化教育设施以及3000亩耕地。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为我区2009至2012年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试点项目。2010年3月呼和浩特市科兆丰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工程初步设计,2010年3月26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0]32号文件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工程等级为IV级。 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堤防6.691km,加固堤防0.8km,河道疏浚2km,穿堤建筑物4处,总投资2381.78万元。

堤线顺河势布置并与已建堤防相接,堤距60m~200m。工程布置分两段:上游木匠窑至东门大桥段(控制导线桩号0+000~3+700)长3.7km,下游小庙子大桥至贾家湾大桥段(控制导线桩号7+170~9+514)长2.344km。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上游段左岸新建堤防3.11km(桩号0+590~3+700),右岸新建堤防627m(桩号0+400~1+027)和460m(桩号3+242~3+702);下游段左岸新建堤防150m(桩号9+364~9+514),右岸新建堤防2.344km(桩号7+170~9+514)。新建堤防采用浆砌石重力墙结构,迎水侧边坡1:0.1,墙顶宽0.5m,外边坡1:0.3,墙基础埋深1.8m,墙后采用清基土料填筑道路,路宽6m,路面高程低于岸墙0.6m。

上游段左岸加固堤防260m(桩号0+330~0+590),结构为浆砌石重力墙;右岸加固堤防330m(桩号0+000~0+100、0+170~0+400,迎水坡采用干砌石护砌)和210m(桩号0+100~0+170、3+702~3+842,

迎水侧采用浆砌石重力墙结构)。墙体断面及堤顶高程确定同新建堤防。

对上游0+700~1+000、1+300~2+000、2+900~3+400三段1500m和下游7+270~7+570、8+970~9+270二段600m河道进行铅丝石笼护底,护底宽6.0m,厚0.5m。

河道疏浚上游段2+700~3+700长1km,下游段7+170~8+170长1km。穿堤建筑物3座。 建设总工期为一年。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2381.7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05万元,自治区投资239万元,其余市级配套。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法人:清水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设计单位:呼和浩特市科兆丰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内蒙古黄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呼和浩特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清水河河道管理办公室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工程于2011年5月21日开工,2011年11月15日完工。其中: 2011年5月24日-2011年10月25日完成防洪堤基础土方开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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