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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区/县) 路 小区 (号/幢) 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上述房屋用于 。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租金:
2、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每 (月)计收一次,第一期租金乙方在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 2、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交还甲方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后二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3、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对乙方的投诉、索赔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房屋的可租用及安全状态(除自然损耗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3、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进行维修。如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进行修复的,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租赁期届满乙方将正常使用后的房屋返还甲方,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2、乙方如在搬离过程中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除、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纳入城市拆迁范围的; ②该房屋因社会公益被征用的;
③该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
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②甲方未及时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③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的;
④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物内正常经营的; ⑤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 十四、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附件。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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