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期保值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七条获批准的套期保值交易额度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在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银行完成授信(保证金)、开户等手续;
第十九条销售部根据对市场状况和公司供应状况的比较分析,制定公司黄金租赁业务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经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财务部向银行提出黄金租赁需求以及询价,包括:数量、品种、期限等。银行在核实企业信用状况(或保证金状况)后向公司报价,双方达成初步租赁意向。银行扣减公司相应授信额度或收取相应保证金后,与公司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明确具体细节,并完成交易证实。如双方未能签署最终黄金租赁合同,银行根据合同义务条款,及时退还企业相应授信额度或相应保证金;
第二十条黄金租赁起息日,销售部负责与银行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仓储系统完成黄金物权转移;销售部负责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所租赁黄金的现货交易或者负责完成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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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提前归还所租赁的黄金,租赁费率按照黄金租赁合同中规定提前归还的费率执行。如租赁的黄金数量较多,一次性提前归还确有困难,财务部负责与银行协商,在租赁合同到期日前分次全部还清。到期日或提前归还时,财务部负责向银行提出归还申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仓储系统完成黄金划转;
第二十二条黄金租赁到期日或租赁合同项下的所租黄金全部提前归还日,销售部负责核算应支付的租赁利息,并向财务部提供相关会计核算依据,由财务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后向银行支付租赁利息。
第四章套期保值的监督与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上海黄金交易所对公司提供的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市场交易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公司
及相关部门应予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四条公司审计法律事务部应按照套期保值业务岗位不交叉原则设立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员岗位,风险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关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工作程序;
2、监督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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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套期保值业务开户情况;
4、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计划;
5、对套期保值的持仓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6、发现并报告风险事故;
7、评估、防范、化解套期保值业务法律风险。
第二十五条套期保值业务实行每日内部报告制度。销售部应制作套期保值业务日报表,财务部应配合提供相关资金、财务核算信息,及时向风险管理员和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报告当日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等。套期保值资金帐户如出现盈余,帐户金额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规定限额应将超过部分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套期保值资金帐户资金最高限额由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
交易员应每日核对交易成交单、套期保值资金帐户交易保证金、清算准备金余额和套期保值头寸,防止出现透支开仓,或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的情况发生。
黄金租赁合同正式生效后,交易结算员应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应品种黄金每日收盘价对所租赁黄金进行市值评估,并对所缴纳的保证金或申请扣减的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管理,如果所缴纳的保证金和申请扣减的授信额度总额低于所租赁黄金市值的100%,应根据租赁合同要求及时办理手续补缴保证金或申请增扣授信额度,以避免违约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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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算员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周时,根据公司黄金生产情况及黄金租赁数量,要求生产部门和销售部及时办理手续,存储足额的黄金以备归还银行之用,避免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时,用于清算的黄金数量不足或未按时按照合同约定将黄金归还而可能发生向银行补交租赁费及支付额外违约金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每季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结算盈亏或浮动盈亏情况、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下一年度套期保值方案的同时详细汇报上一年度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应将开户文件、批准或审批文件、交易原始记录、结算资料、检查记录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5年以上。
第二十九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全部或部分信息。
第三十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发生亏损或者出现浮动亏损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时,风险管理员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证券部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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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 23日
关于基建设备采买及基建付款的经济审计报告 集团公司领导:
根据审计法务部季度工作安排,于2012年3月,经济审计员霍金海对沈阳三店和瀚海净雅基建付款、基建设备采买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 一、审计依据 序号 审计依据
1 基建采购员打出的,经过审批的评审记录、设备报价明细清单; 2 经过审批同意签订的合同;
3 OA中关于评审记录、合同签订审批的相关审批时间和意见; 4 EAS系统中合同的审批流程;
5 各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买卖安装合同; 6 付款申请单上的申请说明;
7 付款申请单中附件管理中的附件资料;
8 EAS系统的付款记录; 9 相关的财务、税收政策; 二、审计出的主要问题
序号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审计出的主要问题
1 基建项目部 王洪臣 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营业税率3.4%计算税金,而是按照3.545%或3.445%两种税率计算,仅沈阳皇姑和铁西净雅的三个施工项目就多核算工程款36922元; 2 基建项目部 王洪臣 沈阳皇姑净雅工程进度款结算,付款汇总申请表的工程完工进度款比附件核算明细金额多出2061159元,而没有任何资料说明,并已经支付此款; 3 基建采购部 栾圣斌 石材评审签订合同金额比实际结算金额高出很多,而导致多支付这部分石材款331219元;
4 基建保障部 项目部 沈阳铁西净雅购买上海瑞邦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的卧式循环泵3200元、ABB变频控制柜11000元闲置用不上;
5 基建采购部 许志林 郑州信息学院木饰品招投标数量填写错误,而多报价30558元;
6 基建采购部 许志林 郑州信息学院项目招投标的木饰品,相同材质、相同规格的木饰品,在不同的房间报价却不一致,同种木饰品报价高与报价低的相比,共高出5037元;
7 基建采购部 陈安勇 同一供应商提供的灯带报价相差很大,从而增加采买成本120505元,且基建采购给回执的解释与事实不相符;
8 基建采购部 陈安勇 沈阳金兰项目和江南春城项目剩余灯带919.6米,金额超过10万元,而没有及时协调解决处理。
9 基建采购部 陈安勇 中标单位的设备报价总额虽然低,但有的设备报价比没有中标单位的报价还高出很多,差额高达11万多元,而采购认为主要是工期原因导致可选择供应商少导致的;
我单位的审计报告 就是这样写的 然后下面就是具体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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