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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深建质监〔2007〕69号
关于发布新版《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
逐套检验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
行)》,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定期公布《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一年以来我市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总结,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相关质量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结合以往住宅观感常见的质量缺陷、工程质量投诉热点问题以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等内容,并吸收、借鉴了兄弟省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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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验收的先进做法,重新制定了我市初装修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工作(2007修订版)指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本指引制定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精装修商品住宅可参照本指引制定专项检验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进行逐套检验工作。
附件: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抄送:市建设局梁小群副局长
市建设局质安处,各区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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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
(二○○七年十月版)
根据《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定期公布《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一年以来我市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总结,重新制定了我市初装修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工作(2007修订版)指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本指引制定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精装修商品住宅可参照本指引制定专项检验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进行逐套检验工作: 一、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的内容
(一)确定具体检验及实测实量项目、数量,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记录表》;
(二)在各套型内标注具体检验及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
(三)绘制与具体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相对应的检查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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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工具型号、数量;
(五)逐套检验小组工作人员构成及检验日程等。 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检验基本(内容)项目(缺项的可在检验记录表中载明):
(一)建筑(结构)观感、几何尺寸及防护措施 1、室内净高(实测);2、裂缝(观察、实测);3、玻璃或金属栏杆的构造、锈蚀、高度(观察、实测);4、门窗洞口尺寸(实测);5、消防通道宽度、楼梯宽度及尺寸(实测);6、低窗、凸窗防护措施(实测);7、落地玻璃(门)防护措施(实测或观察);8、推拉窗扇防脱落措施(观察);9、悬开窗限位装置(观察)。
(二)地面、墙面及防水工程质量
1、墙面(地面)裂缝、空鼓(观察);2、地面面层表面质量(观察);3、天花平整度(观察)、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实测);4、涂饰、饰面砖(板)观感质量(观察);5、地下室渗漏(观察);6、厨房渗漏(观察);7、卫生间渗漏(观察);8、屋面渗漏、积水(观察);9、外窗、外墙(穿墙管)渗漏(观察)。
(三)通风及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1、管道穿楼板、墙洞封堵;2、卫生器具、配件节水措施、接口严密性;3、暗埋给水管线标示、试水龙头通水;4、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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