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出口退税类试题(一)
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D. 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E.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本题正确答案:ABCDE 】
12.下列情形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有( )
A.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B. 生产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C. 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D.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E.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F.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本题正确答案:ABCDF 】
三、判断题
1.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根据财税[2013]11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本通知生效后,有增值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税务机关重点监管企业,出口或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在出口环节退(免)税或销售环节征税时,除按现行规定管理外,还应实行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管理,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的货物,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率分别按6%和4%执行。\
2.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所有的发函、复函及结果处理可以通过函调系统网上处理。(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出口货物税收函调所有的发函、复函及结果处理必须通过函调系统网上处理。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同时符合总局2014年13号公告第一条(一)至(四)项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7目之(3)的规定。
4.各级国税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外公开出口退(免)税审核关注信息。(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各级国税机关不得对外公开出口退(免)税审核关注信息。
5.出口退(免)税对象包括货物、劳务和服务等三大类。(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出口退(免)税对象包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等三大类。
6.我国的出口退(免)税仅限于直接税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我国的出口退(免)税仅限于间接税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7.近20年来,我国实行过的增值税退(免)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免退税、免抵退税、免抵税等四种。( ) 本题答案:正确。
8.所有外贸企业免退税审批权,下放至旗、县(区)国家税务局。(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权,下放至旗、县(区)国家税务局。
9.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一律不予退税。(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10. 某生产型出口企业,2014年11月份出口一笔货物到美国,由于快递公司的原因此张报关单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了。因此,造成公司无法在2015年4月份的最后一个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收齐单证进行申报,按照税法规定逾期未申报是不能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的。( )
本题答案:错误。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出口退(免)税,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四、简答题
1. 出口企业的哪些情形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答:(1)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
(2)出口企业首次申报销售自产海洋工程结构物、航空食品等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
(3)生产企业申报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a.首次办理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申报。b.首次办理非传统商品且属跨大类商品(以出口商品税则号的前4位为准)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申报。c.在日常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视同自产货物出口存在疑点的。
(4)生产企业申请\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
(5)出口企业申请变更适用退(免)税办法的,在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前,进行实地核查;
(6)对出口退(免)税案头审核中无法排除的疑点,或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等工作中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的。
2.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 答:(1)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五.计算题
(一)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14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85万元,货已入库。
(2)2013年10月因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了《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申报计划进口总值300万美元,计划出口总值1000万美元。 (3)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货款117万元。
(4)当月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800万元,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200万元。上述纸质单证均已收齐,除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外,其他相关信息不齐全。
(5)当月收齐2013年单证不齐、信息不齐申报的一般贸易出口销售65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销售额300万元。
(6)该企业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0,且尚未办理进料加工年度核销。 请计算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 解析:
1.当期应纳税额计算
(1)确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300÷1000×100%=30%
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200×30%=60(万元) (2)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当期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00-60)×(17%-15%)=2.8(万元)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额)=100×17%-(85-2.8)=-65.2(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5.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61号(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不包括本公告生效前已按原办法申报的单证不齐或者信息不齐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在本题中当期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额的当期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只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的200万元,当月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800万元由于信息不齐不能进行正式申报,不能参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额的计算。同时,收齐2013年单证不齐、信息不齐申报的一般贸易出口销售65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销售额300万元,由于前期已参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的计算,因此当期收齐申报时不再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额。但收齐前期进料加工出口销售额,应参与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当期免抵退税额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200+650+300)-(200+300)×30%] ×15%=150(万元)
计算免抵退税额的当期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既包括本期单证齐全、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200万元,又包括前期单证不齐、信息不齐但本期已收齐申报的一般贸易出口销售65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销售额300万元,即期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200+650+300=1150(万元);且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200+300)×30%=150(万元) 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5.2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5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5.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0-65.2=84.8(万元)
(二)某进出口贸易公司2013年4月从国内购进布料等服装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350000元,委托某生产企业加工成汗衫收回后出口,加工费不含税额为50000元,并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为400000元。汗衫的退税率为16%。计算该公司本月应退税额。 答:本月应退税额=400000×16%=64000(元)
(三)深圳市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非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取得了进出口经营权与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符合出口退(免)税的各类条件。2014年3月发生进项税额170000元,销项税额85000元,上月结转留抵税额87000元。当月报关出口两笔货物,一笔折合人民币价格60万元(FOB)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另一笔为150万元(FOB)单证收齐但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不齐。以上两笔出口货物在当期按照会计规定做了外销收入。在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该企业进行了增值税纳税与免抵退税申报,并在当年的12月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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