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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
根据《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九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首先,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通过适当形式传达《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推荐选拔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标准条件、推荐方法及有关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工业、农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服务业、社会科学及其他六大类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组织遴选,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市政大楼A6043房间,电话6991337)。最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申报的主要依据为2008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业绩。报送材料包括: ①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包括选拔程序、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构成和申报意见等);《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1份)。
②《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
③被推荐人现实表现材料和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加盖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均一式一份)。其中现实表现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近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情况(1500字左右);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包括被推荐人自2008年以来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获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情况、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方面或管理科学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在本人工作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等情况(均需分别注明年份;不超过300字,附电子版)。
④主要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主要成果证书(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论文目录及代表作(不少于3篇)、主要著作目录和著作封页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和管
理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本通知同时在泰安党建网站上公布,有关附件表格请到泰安党建网下载。报送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须上报《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格式)和个人《申报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tazgk@sina.com。申报材料除原件交验后退回,其他材料均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细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
根据《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九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首先,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通过适当形式传达《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推荐选拔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标准条件、推荐方法及有关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工业、农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服务业、社会科学及其他六大类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组织遴选,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市政大楼A6043房间,电话6991337)。最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申报的主要依据为2008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业绩。报送材料包括: ①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包括选拔程序、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构成和申报意见等);《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1份)。
②《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
③被推荐人现实表现材料和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加盖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均一式一份)。其中现实表现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近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情况(1500字左右);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包括被推荐人自2008年以来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获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情况、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方面或管理科学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在本人工作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等情况(均需分别注明年份;不超过300字,附电子版)。
④主要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主要成果证书(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论文目录及代表作(不少于3篇)、主要著作目录和著作封页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本通知同时在泰安党建网站上公布,有关附件表格请到泰安党建网下载。报送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须上报《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格式)和个人《申报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tazgk@sina.
com。申报材料除原件交验后退回,其他材料均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和遴选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对推荐上报人选要排出先后顺序,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组织初评,切实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对推荐上报拔尖人才的有关材料,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呈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在申报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11年9月30日。 附:1、《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2、《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3、《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公 示》参考样式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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