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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工作,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 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的认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完善技术交底程序、规范交底内容,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为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 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 设计技术交底是指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就设计内容、设计意图和施工注意事项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说明,解答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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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设计技术交底可分可为首次交底、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交底工作一般在现场进行。
第七条 首次交底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情况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的全面技术交底。首次交底为包括站前专业交底和站后专业交底。
站前专业首次交底主要包括项目总体情况、主要技术标准及设计原则、线路走向、接轨点及主要控制点、地质概况、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重点桥隧、重点车站和重大路基工点,以及与站后专业接口等。
站后专业首次交底主要包括站后专业设计意图、技术标准、与站前工程接口、施工注意事项等。
站后专业在项目开工前不具备首次交底条件的,交底时间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确定。
第八条 专项交底是设计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的四电集成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风险工程进行的详细交底,包括大型客站、高等级风险隧道、跨越大江大河等特殊结构桥梁、铺轨架梁、无砟轨道、特殊路基、工程测量网、路基防排水系统等。 第九条 新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中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结合科研项目的单个工程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条 变更设计交底是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变更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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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进行的交底。
第十一条 首次交底为集中交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主要监理人员参加。首次交底由项目管理机构总工程师主持,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体介绍总体设计情况,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
其他设计技术交底参加单位及人员由建设单位根据情况研究确定,交底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主持,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进行解答。
涉及营业线的建设项目、特殊工点以及采用新技术的设计技术交底,须请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参加,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应准时参加。
第十二条 首次交底或、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前,建设单位应提前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交付施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认真做好交底准备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在现场核对的基础上,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保证技术交底质量。
第十三条 除首次交底外,设计技术交底时必须按照工点件名以及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分件名进行,没有设计图纸或没有工点件名的不得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图未经审核合格的不得进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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