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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宝山机械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SJ-010 版本号: A 修订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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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 发布 2013-09-01 实施 2017-09-25修订
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提高驾驶员责任心、事业心和操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各类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用车及业务用车辆的管理、车辆档案资料管理、驾驶人员管理及相关费用规定。 3、职责
3.1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的派遣、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年审等车辆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协调办公用车。
3.2物控部负责采购用皮卡车的派遣、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年审等工作。 3.3营销中心负责物流发货车的派遣、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年审等工作。 3.4客服部负责售后服务用车的派遣、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年审等工作。 3.5用车部门和人员必须按找管理部门要求使用、维护车辆。 3.6车辆违章处理,谁使用、谁违章、谁处理。
3.7车辆使用人必须凭派车单申请车辆,出车前检查,遵章守纪谨慎驾驶,做好行车里程记录等。 4、
车辆管理要求
4.1人力资源行政部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动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性能的相关证明、说明书等,车辆上户和各类保险资料、车辆维护、检修、自检记录,车辆改装、改型记录,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审验记录等。 4.2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和交纳车辆各项保险金后方可上路行驶,并按规定期限在公安车辆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审验。
4.3机动车辆不执行任务时,按照指定位臵和要求存放,不得随意存放,防止
车辆损坏、被盗等事故案件发生。严禁机动车辆在各类娱乐场所停放。出长途车、需夜间在外停放的,停放在所住宾馆停车场内。违反规定随意停放而发生被盗、损坏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4严禁使用公车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4.5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填写车辆外借登记单,报总经理批准。
4.6公司车辆除行政公共用车外,其他业务车辆必须指定专人驾驶。 4.7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不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在车内外安装各类电子器件。
4.8公司机动车辆转让、变卖等改变产权关系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必须按法律法规合法办理过户手续。
4.9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应可作报废处理,人力资源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报废、拆解、销户等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必须报车籍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4.10驾驶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驾驶人在离开时,如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4.11每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违章查询。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使用人应及时处理,并反馈给人力资源行政部,做好记录。由于不及时处理而造成车辆故障的。维修费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因违章未及时处理影响车辆年审的,给予从重处罚。
4.12各部门申请用车,须事前2小时提出申请(应急情况除外),确认有车后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人力资源行政部申请车辆,派车申请单上须写明目的地、使用人员(驾驶人)及用车时间等。若紧急情况或领导不在公司,可电话申请,之后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4.13车辆养护规定
①所有驾驶员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保持车辆外观无积尘、车内无杂物。
②所有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及时清理车辆外观的污渍。 ③所有驾驶员应定期检查灯光、刹车、转向灯、机油等,确保车辆正常运行。所有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时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按规定更换相关部件。
④所有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辆损坏部位、部件进行修复。
⑤所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划,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准高速超车、紧跟、争道、赛车等。 5、驾驶员管理要求
5.1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个人基本情况、《机动车辆驾驶证》复印件、违章记录、《驾驶员行车日志》、专业培训考核成绩等资料。 5.2人力资源行政部与持有《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5.3组织开展对驾驶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并对学习和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学习和培训考试成绩要存入驾驶员档案,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要与工资、奖金和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5.4严格实行机动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制”。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上路。人力资源行政部根据驾驶员所担负的任务情况,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所派车辆的安全状况负责,严禁机动车辆带“病”上路行驶。
①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有一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②驾驶员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③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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