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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处用户进线的两路10KV进线接成单母线分段,两路电源同时供电分列运行,中间不设联络开关,每一路10KV电源向一台变压器供电。
均设在地下室中,均作为10KV用户进线变配电所,均设有10KV配电室、变压器室和低压配电室。 1.2.5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34550.10万元,自有资金5000万元,其他229550.1万元。 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3.1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有关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1.3.2 选址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
建设单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平面界址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可知,土地面积368265.87m2,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8265.8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层高5层的高级会所和2栋层高6层的产权式公寓;1栋层高4层的文体中心;1栋层高3层高的温泉医疗中心;1栋层高8层的社区综合中心;1栋层高3层的幼儿园;18栋层高9层、76栋层高11层和38栋层高17层的花园洋房以及20栋独栋花园大宅。
(2)与《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用地规划图(见图1.3-1)可知,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为村镇允许建设区。项目用地性质符合《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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