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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科成绩优秀奖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与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八、九条规定,学校决定评选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科成绩优秀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等奖,专业年级人数2%,2000元/人。 二等奖,专业年级人数4%,1200元/人。 三等奖,专业年级人数8%,800元/人。 单科奖,每科2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同《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与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第九条(学生手册P44-P46)。
(二)核心课(必修课)成绩、限选课(包括思政类课程)成绩计算在内。形势政策、体育、公选课及免修课成绩不记算在内。补修课成绩记入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计入单科成绩优秀奖。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通过标准为不低于425分。 (四)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列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范围。 三、评选办法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进行初评并报教务处审核学习成绩后报学生工作部。
(二)学生工作部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后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者,可在五日内向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
(三)经公示无异议,学生工作部报学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通报表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发放奖学金,各学院将学生获奖情况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管理,杜绝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评选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单位要将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8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部,Excel表格报送至邮箱:malin@fimmu.com。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2009-2010学年单科成绩优秀奖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马林,联系电话:48386)
南方医科大学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 奖学金 评选 [通知]
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所在学院 学号 学年 平均分 申请理由: 性别 申请 等级 民族 出生年月 四级 六级 专业年级 英语水平 单科最低分 (科目名称)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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