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
④科研成果有2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明显。
4.破格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科研基本条件: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且出版8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⑵还应另外具备以下科研业绩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2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出版8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②承担省部级以上3项科研项目(课题)(国家级项目排前5名、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4名、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2名),其中主持2项省部级一般项目;或本人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到账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按照上述经费数的五分之一计算)。
③获国家级科技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排前9名);或省部级政府科技奖(社科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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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排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三等奖第1名)。
④科研成果有4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8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明显。
㈢科研为主型
1.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科研基本条件: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且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⑵还应另外具备以下科研业绩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5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3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科研论文,其中2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②承担省部级以上4项科研项目(课题)(国家级项目排前5名、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4名、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2名),其中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或主持2项省部级一般项目;或本人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到账经费累计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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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按照上述经费数的五分之一计算)。
③获国家级科技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排前7名);或获省部级政府科技奖(社科奖)二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第1名)。
④科研成果有5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15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显著。
2.破格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科研基本条件: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2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⑵还应另外具备以下科研业绩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期刊上再发表7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5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再发表6篇学术、科研论文,其中4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出版15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②承担省部级以上5项科研项目(课题)(国家级项目排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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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4名、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2名),其中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或主持3项省部级一般项目;或本人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到账经费累计达到30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按照上述经费数的五分之一计算)。
③获国家级科技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排前5名);或获省部级政府科技奖(社科奖)一等奖以上(第1名);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第1名)。
④科研成果有7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突出。
3.申报科研为主型副教授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科研基本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且出版8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⑵还应另外具备以下科研业绩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2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出版8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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