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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律师实务及其学习方法
一、律师实务(活动)的概念和特征
1、 概念:是指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全部业务活动的总和。
分类: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2、 特征:(1)主体不同:律师实务:律师;
法官实务:
(2)内容不同:律师实务:法律服务;
法官实务:裁判、下结论; (3)手段不同:律师实务:没有强制手段;
法官实务:有强制手段;
(4)工作步骤(程序)不同:律师实务:受行业规则限制 法官实务:受法规限制 (5)后果不同:律师实务:不承担后果,名誉受影响 法官实务: 二、律师实务课程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
1、 律师实务的由来:是从律师学中分离出来而形成的
2、 律师实务课程概念:是指以我国律师的实践业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3、 研究对象:是我国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4、 内容体系构成:A.绪论B.制度环境论C.主题素质论D.业务开展论 三、律师实务的阅读法规 四、律师实务的书目
第二讲 律师实务的法制环境与角色定位 一、法治的概念和构成
1、 “法制”的用法:A中国:依法制民(制:制约、管束、控制) B西方:法制=法治 →指法律的制度文明 2、法制的定义歧视:(1)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
(2)是一种法律秩序
(3)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现象,既包括法律的制定,更包括法律得以
实现的过程和结果=法治
3、构成:(1)立法制度(2)行政执法制度(3)司法制度(4)普法制度(法学教育) (5)法律监督制度(6)守法状态(法律意识) 二、我国法制实务所面临的法制环境 1、法制的传统与变革:
A传统:(1)在立法上,诸法合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2)在司法上,行政与司法合二为一,采用纠问式审问
(3)在法律适用上,强调阶级特权(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 (4)在法律意识上,德主刑辅、礼教为先 B变革:(1)时代:清朝末年
(2)特征:非自觉乃被迫,取形忘神 (3)目标:法律西方化 2、现实的法制环境
A环境是什么?(1)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2)传统与现实的交融 B有哪些责任?(1)立法的官员,以法盲为主(2)行政官员普遍玩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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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官员曲解法律、规避法律、以法谋私
(4)一般老百姓对法律绝望,相信人际关系
C为什么如此?(1)法治传统依然存在(2)新中国成立后法律虚无主义长期存在 (3)法制建设和法律改革没有整体目标,没有法律精神移植 (4)民主政治极不完善 三、律师的职业性质与社会价值
1、 性质:(1)独立性,商业性,社会性→西方
(2)社会法律工作者→中国
2、价值:(1)维护人权,服务社会→西方
(2)维护当事人权利,社会公平正义→中国 四、在现存环境中做一个怎样的律师
1、 政治学家2、学者型3、商人型(诚信商人和奸诈商人)4、讼棍型
第三讲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律师的概念和种类
1、 概念: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 特征:(1)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2)资格严格 3、 种类:A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 B洋律师、土律师和黑律师 二、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律师制度的起源:
A国度:古罗马城邦国家
B表现:(1)任职资格苛刻(2)职务二元化(3)业务范围广泛(4)社会地位高 C原因(1)经济:商品经济(2)政治:民主政治
(3)法制建设健全(4)诉讼模式:对抗式
2、中世纪律师制度的没落
3、近现代西方各国律师的长足发展 三、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解放前:(1)古代没有(2)清末开始建立(3)民国艰难发展 2、解放后:(1)1950年代初建立(2)1950年代末灭亡
(3)1979年代末恢复(4)1993年后长足发展
四、律师法及其基本原则
1、律师法:规范律师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的法律 2、基本原则:
(1)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5)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讲 国家司法考试 一、司法考试概述
1、 概念: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人必须参加的一种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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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征:(1)实务性强,理论性问题少(2)针对性强,以法条为主
(3)既重点突出,又分布均匀
3、法律根据:(1)国家法律(2)行政规章 4、历史
5、意义:(1)有利于司法队伍的统一(2)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司法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1、考核目标:检测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考核科目:14门法学核心课程+职业道德 3、考试形式:纯笔试2天,4份试卷
4、试卷结构:试卷一 综合;试卷二 公法;试卷三 私法;试卷四 主观 三、司法考试的程序
1、报名:(1)条件:①中国国籍②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政治条件,拥护宪法
④学历:本科学历⑤品行良好
(2)现场确认:身份证,学历证明,照片1寸*3
(3)不能报考:①犯罪的②被吊销律师执照的③考试作弊的 2、参试:(1)四张试卷都要参加考试(2)任何一张不为0分
(3)必须为中文(4)不能作弊
3、通过:以360分为过
4、领证:收到通知30天内提交申请 四、司法考试的复习与答题
第五讲 律师的业务范围与执业权利 一、律师的任务
1、 概念: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追求的目标、担任的任务。
2、 任务构成:(1)形式任务:提供法律服务(2)实质任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根本任务:①维护法律正确实施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律师的业务范围
1、业务和任务的关系:律师的业务等于形式任务,是律师完成实质任务和根本任务必须具备的手段和方式。
2、业务范围的构成:(《律师法》第28条)
①接受公民法人的委托,担任其法律顾问②接受民事行政当事人的委托③刑事辩护与代理④接受各类案件的申诉⑤参与调解仲裁⑥接受各类非诉讼服务⑦咨询代书 三、律师的执业机构和自律组织 1、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
(1)种类:国办所、合伙所、个人所
(2)设立条件:①要有名称、住址和章程②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个人所:1人;合伙所:3人以上)③设立人要有经历(个人所:5年以上;合伙所:3年以上)④要有一定资产(个人所:10万;普通合伙所:30万;特殊合伙所:1000万)
(3)设立程序: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2、自律组织: (1)管理体制
(2)律师协会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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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②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③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④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⑤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⑥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⑦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四、律师执业中的权利和义务 1、律师的权利
(1)概念: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 (2)构成:原始权利和继受权利
原始权利:法律直接给律师的权利D32-37
继受权利:法律给了当事人,当事人通过委托给了律师(辩护权和代理权) 2、律师的义务
(1)概念: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纪律、应当担负的责任D3、14、29、30、31、32、38-42、54 (2)构成
第六讲 律师的收费和法律援助 一、律师的收费
1、律师收费的概念:
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收取的一笔金钱或者其他律师愿意接受的财产权益。
2、特征:(1)对律师劳动的补偿(2)体现了律师劳动力价格
(3)对律师智力投资的回报(4)是律师行业生存经济基础
3、收费基础:
(1)国家规定:2006年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收费有五项因素
①耗费的工作时间②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③委托人的承受能力④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⑤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江苏省规定(七项)
①政府的规定②其他事务所的收费状况③所需时间和问题的难易④法律事务的标的额⑤可能获得的结果⑥律师的经历、信誉和能力⑦合理的成本 4、原则:
①合法原则②公平公开原则③按质论价原则④自愿有偿原则⑤诚实信用原则⑥不得拒绝扶助贫困原则 5、方式方法:
①固定收费②按标的比例收费③按工作时间计时收费④按风险收费 二、法律援助的概念和制度建立 1、概念:由政府设立的援助机构和人员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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