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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相府集团工会联合会
第五条 职工代表竞选方式
(1)集团公司级领导代表、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中工会方的代表,采取提名推荐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选举。 (2)工人代表、一般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代表采取竞选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 职工代表竞选程序
(1)按照各单位分配的职工代表名额,依照职工代表竞选条件,由职工所在选区自愿报名,或由职工所在选区工会组织推荐,本人填写自荐登记表,统一报送集团公司工会民主管理办公室。 (2)对各选区报送的竞选职工代表名单,由集团公司工会民主管理办公室提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确立竞选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及时通知各选区召开职工大会进行竞选。 (3)竞选人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以书面形式进行竞选演讲,职工现场提问,竞选者现场答辩。(竞选者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演讲:①我为何要当职工代表;②我当职工代表的有利条件;③我当选后怎样行使、履行好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4)职工投票选举职工代表。选举时,职工实到人数必须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当选职工代表的得票数必须过半数方为有效。
(5)各选区要根据竞选者得票数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工会民主管理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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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职工代表竞选要求
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是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一种尝试和创新,是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是进一步提升职工代表综合素质和能力,强化职代会制度建设,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突破口。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职工代表竞选办法的条款、内容,按照职工代表竞选办法,做好本单位职工代表竞选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工会民主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晋城煤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评价制度
皇城相府集团工会联合会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职工代表大会质量和实效,依据《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晋城煤业集团民主管理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1、每次职代会后,组织所有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召开情况进行测评。
2、评价职代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3、评价内容:
(1)职工代表是否经民主选举产生的; (2)职工代表能否代表职工群众的意志; (3)今年召开职代会的情况; (4)职代会作用发挥得如何; (5)集团公司厂务公开情况如何;
(6)对集团公司签订的集体合同是否了解; (7)职代会议案是否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 (8)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能否公开并听取职工意见;
(9)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代会是否依法行使了审议通过或否决权;
(10)职代会上对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您是否满意; (11)集团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是否真实; (12)职代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是否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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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如何; (14)职工代表提案落实情况如何;
(15)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 (16)工会作为职代会工作机构,其作用发挥得如何; (17)集团公司劳动关系状况如何;
(18)集团公司职代会民主管理工作是否满意;
(19)实行民主管理是否实现了集团公司发展和职工利益双赢。 4、评价要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情况。
5、职代会在闭会后一个月内,有关人员要认真完成职代会质量评价表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报送有关领导,并做好归档工作。
6、民主管理办公室针对职工代表对职代会评价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召开情况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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