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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的基本程序分为学校自评、省级评估专家现场考察评估、确定结论。
第一部分 学校自评与材料准备
一、自评要求
学校要组织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精神实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评估,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加强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自我保障和监控机制,使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学校自评结束后,要对人才培养工作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附《学校自评结果一览表》(表1)和分项自评说明表(表2)。
表1:学校自评结果一览表 学校名称 主要评估指标 1.领导作用
关键评估要素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自评结果 备注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1.4校园和谐与校园文化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2.2兼职教师 3.1课程内容 3.课程建设 3.2教学方法手段 3.3主讲教师 3.4教学资料 4.1顶岗实习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4.实践教学 4.3教学管理 4.4实践教学条件 4.5双证书获取 5.特色专业建设 5.1特色 6.1管理规范 6.教学管理 6.2学生管理 6.3质量监控 7.1生 源 7.社会评价 7.2就 业 7.3社会服务 院(校)长签名 : 年 月 日
表3:分项自评说明表 关键评估要素 依据: 说明: 自评结论 二、状态数据及备查资料准备
1.建立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
公布机制,更新并填写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2.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整理相应原始资料备查,保证资料与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实时性。
3.为方便专家评估操作,学校应根据专家组要求在评估前准备机构、人员、制度、成果等方面的一览表或具体汇集材料。
三、学校申报材料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接受评估的学校,在专家组进校前30天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情况)、状态数据平台最新的数据和主要专业情况,并将其与区域或行业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含特色专业或重点专业)建设规划,在专家组进校前30天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
第二部分 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一、评估专家组织 1.专家组的组成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专家、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组成,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被评院校特点和规模、专业等情况,从评估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承担实地考察评估任务。专家组人数一般为8人(含秘书1人),成员名单提前7天通知被评学校,并对社会公布。
2.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1)了解学校自评工作情况,对被评学校的自评材料进行审阅,与学校充分交流,对学校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确定现场考察内容。
(2)通过深度访谈等途径和方法,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现场
考察,准确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
(3)以掌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充分讨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并与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4)按评估指标逐项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定结论,并提出总体评估结论建议。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提交书面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3.专家组成员守则
(1)专家组受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对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自始至终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严格坚持标准,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讲究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注重了解实际,不停留在学校提供的文件和汇报表面。
(2)态度虚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干预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在与被评院校交换意见时,持坦诚、中肯的态度,尽可能具体地提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与学校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平等交流,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4)坚持廉洁自律,专家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搞特殊化。
(5)严格保密,不得向被评学校及个人泄露评估工作中不该泄露的事宜。
(6)自觉接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以及评估学校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工作。
二、评估专家组成员分工
评估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人左右,秘书1人。 1.专家组长的职责
专家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组长的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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