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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8.2提高党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车间(部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8.3组织做好综治工作,确保本部门职情稳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顺利开展。 3.8.4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厂安委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落实整改。
3.8.5参加部门安全例会、参与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研究与讨论,支持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安全决策,起到督促和保证作用。
3.8.6组织制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指导工段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计划出版黑板报及组织安全稿件,指导分会主席开展劳动竞赛和劳动保护工作。
3.8.7指导本车间(部门)各工段、班组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活动,并经常深入班组检查了解实施情况,解决在创建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8.8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参与车间(部门)范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9车间副主任(部门副职)安全职责
3.9.1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9.2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做好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厂安委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落实整改。
3.9.3参加车间(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向车间主任(部门领导)汇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计划;参加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研究讨论及落实。
3.9.4参与车间(部门)制定和健全各工种的安全规程制度,检查本车间(部门)分管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9.5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参与车间(部门)范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9.6支持车间主任(部门领导)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车间活动,经常检查指导
分管部门的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
3.9.7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负责提出车间(部门)分管范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 3.9.8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9.9负责车间(部门)分管范围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管理。 3.10 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3.10.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全科指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10.2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安全标准化的巩固和提高,健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基础资料。
3.10.3协助车间领导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跟踪落实整改。
3.10.4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3.10.5负责车间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应急器材的管理,掌握尘毒、高温、噪声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10.6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职业健康的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3.10.7负责车间新员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建立档案,杜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岗位。
3.10.8做好日常安全巡查,监督检查各岗位执行我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现场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及使用,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 3.10.9参加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向车间主任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计划;参与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研究讨论及落实。 3.10.10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负责提出车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
3.10.11完成车间及安全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11工会分会主席安全职责
3.11.1把安全生产列入分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法令和规定,对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
3.11.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关心车间(部门)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责车间(部门)日常的劳动保护工作,提出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3.11.3参加车间(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参加验收。
3.11.4发挥分会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11.5参加本车间(部门)的安全标准化车间、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创建及验收工作。
3.11.6做好女工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特殊保护工作。
3.11.7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厂有关规定,提出车间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
3.11.8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车间(部门)劳动竞赛中,切实把安全指标作为车间(部门)的重要考核条件,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3.12生产调度员安全职责
3.12.1在生产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确保本厂财产不受损失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12.2安排生产调度作业计划时应考虑生产设备承受能力、安全状况,与有关岗位的值班长密切联系,合理分配水、电、汽、物料,做到安全、均衡稳定生产。 3.12.3经常检查各个生产系统的安全状况,发现有重大隐患应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遇到紧急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3.12.4发生火灾、中毒、爆炸事故时,对水、电、汽、人力、物力、设备等方面的调度指挥,以避免或控制灾害和伤亡事故的蔓延扩大为处理原则,做到正确、果断、及时,便于抗灾抢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3.12.5在了解、汇报、记录交接生产情况的同时,要了解、汇报、记录交接安
全工作。
3.12.6配合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3.13车间(部门)工段长安全职责
3.13.1工段长是工段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车间主任(部门领导)的领导下,对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厂部、厂安委、安全科、车间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3.13.2协助车间主任(部门领导)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工作,负责编制本工段安全技术规程、安全工作计划。
3.13.3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13.4做好新入或转岗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3.13.5坚持执行班组安全日制度,坚持进行班组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监督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及使用,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3.13.6组织实施厂部、厂安委、安全科及车间(部门)下达对本工段的事故隐患整改。
3.13.7定期组织召开工段周安全例会,并根据生产环境、生产任务和职工思想状况具体布置总结安全工作,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3.8督促指导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例会会。
3.13.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
3.13.10负责本工段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管理。 3.14技术员安全职责
3.14.1协助部门领导管理工艺、设备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方案的安全可靠。
3.14.2参与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验收、试车制度和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14.3参与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指导。 3.14.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3.14.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协助部门领导处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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