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规定,作为规划审批的操作规范。
本规定适用于南阳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包括地上、地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等)。居民和村民自建住房,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工程建设应采用年北京坐标系的南阳独立坐标控制网和国家高程基准。
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单元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以控规为依据。
第二章 用地管理
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分类基本原则,依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乡用地共分大类、中类、小类;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
各类建设用地性质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符合控规等各项规划;未编制控规地区建设用地性质和适建范围,由市规
1 / 22
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区域基础设施的条件及土地使用兼容性具体核定。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先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调整规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
建设用地红线图一般应在:或现状地形图上绘制(特殊情况可采用其他比例尺的地形图)。图上应根据需要绘制规划用地范围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应用坐标标注。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界线的划定应当考虑城市规划要求、土地权属权限、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技术规范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现状实测地形图为依据。
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总面积包括建设项目实际(使用)用地面积和相邻道路、绿地、广场、管线走廊等用地面积,各部分用地面积应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凡用地单位征用相邻已修建城市道路或未修建的城市规划道路,需同时代征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一半范围的土地(国土主管部门函告已征用的除外),作为开拓道路及敷设市政工程管线用地;若用地临道路交通广场、河道绿地、街头绿地、道路景观绿地等,需一并代征,作为相应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计算按实际(使用)建设用地面积(不含代征土地面积)计算。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M,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 / 22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应依据控规确定。尚未编制控规的,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规划条件。
因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环保、公共卫生和公共交通及特殊原因需要单独设置的项目或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可依据有关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实施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建设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总体布局;
、建设项目应与城市交通、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市政、消防、防灾等规划衔接和协调;
、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应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衔接与协调;
、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其他规划要求。
旧城改造或新区开发,都应结合周边用地实际情况,坚持统一规划、集中成片开发改造的原则,开发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低于表规定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开发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下限值(㎡) 表
建设项目类型 用地面积下限值(㎡) 备 注 居住(商住)类建筑 旧城改造 新区开发 商业类建筑 办公类建筑 工业、仓储类建筑 表内用地面积指项目实际使用用地面积,不含代征用地。 开发地块建设用地未达到表规定值的,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调整
3 / 22
合并的,在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情况下,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政府审批后可予以规划许可。
第三节 地下空间利用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城市可用地下公共空间资源主要为:广场、绿地、公园、城市道路等公共用地的下部空间;建筑物地下室,非文物古迹和非重要保护建筑的下部空间;地下轨道交通线及站点;地下人防工程设施。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地下空间使用性质等规划条件并依法作出行政许可。
地下空间的利用应以地下公共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为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项目应规划预留临路地下空间接口,以便今后连成一个整体。
第四节 绿地管理
沿城市内河(不包括白河城区段)两侧设沿河绿化带宽度(含防洪通道)一般不小于M,沿总规保留的水沟(渠)两侧设沿河绿化带宽度(含防洪通道)一般不小于M。
第三章 建筑管理
第一节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控规覆盖的区域,其建筑容量指标按控规确定。
4 / 22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