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博大万源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博大万源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博大永康公寓商铺)房屋租赁
合同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博大永康公寓商铺 (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 座 区 层 号房间,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月/季/年。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博大永康公寓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 1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房屋的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日(小写:¥ /m2·日),租赁房屋的季度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季度(小写:¥ /m2·季度),租赁房屋的年度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 年(小写:¥ /m2·年)。
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承租人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博大永康公寓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 2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签署:
出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北京(博大万源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打印)
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打印)
博大永康公寓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 3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博大万源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博大永康公寓)房屋租赁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 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 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 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博大永康公寓房屋租赁合同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 4 -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