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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级辅修双学位学士学位论文
际情况,对于地方税收体系来讲,主体税种的选择更应该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实际相结合,选择对地方税收收入有利的税种。
第二、选择合适的辅助税种,辅助税种的设置要与主体税种相辅相成,体现功能性、灵活性。适合的辅助税种可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同时使税收体系具备地方特色,适应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 (三)税收保障制度 1.经验介绍
美国采用大量现代化、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来保障税收收入的顺利实现,信息化程度高是其最大的优点,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以及自动化技术在税收征管领域的纯熟应用大大提高了税务机构的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法律制度详尽、周密是“法制化”的要求,更是实现“法治”的先决条件,其他相关国家也从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方面对税收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使得税收征管有法可依和在制度上得以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发达国家在税务机构的设置上采用专业化、扁平化方向的模式来进行,这使得税收征管更具备效率而税收服务也更具备质量,提高了税收质量和征管效率。 2.经验借鉴
第一、税收法律制度的健全是发达国家共有的特性这使得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都具有完备性,同时也使各税收主体和客体权利与义务能够得以确认,又保证了主、客体的权利与义务能够依法履行。
第三,先进科技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大幅普及和使用,尤其是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加技术及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使用,使税收征管数据内部集中、外部共享,实现数据的汇总及综合整理,在税收领域实现数据的共享互通,既可以提高征管效率也可以保证税收征管的质量。
第四,加强部门间协作,完善协税护税制度,向专业化、行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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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我国地方税权的划分
税权的合理划分是优化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首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各地的自然条件存在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财政能力各不相同、税源情况也参差不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的经济结构和发展规模也出现了新的情况,由中央高度集中税权统一制定出的税收政策,不可能完全适合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同时从我国宪法立法精神来看,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的指导原则,我认为应该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力的基础上,保证大政方针一致性的原则基础上,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选择中央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税权划分模式,这既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需要,也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选择。
在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合理的划分:第一,对于调节地区间差异、涉及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对中央税基影响大的税种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第二,对宏观经济影响较小、税源具有普遍性且流动性小、对中央税基影响小的共享税和地方专享税由中央立法、解释,但是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特点决定这些税种在本地区的开征停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调整税率、决定税收减免;第三,税源分布具有地域特点且对宏观经济影响小的地方税,可以在中央相关税收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将税收立法权完全赋予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对其具有监督权和否定权。
在税收征管权限方面,明确划分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征收管理的权限,地方专享税由专享一级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地方共享税一般应按照受益原则,哪一级政府所占的分配比例高,则由哪一级税务局征收管理。①中央与地方、各级地方政府间都要避免按照纳税人的属性划分征管权限的情况。 (二)科学设置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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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敏.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D].南昌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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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理论,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一般应具备税基坚实、财源丰富、增长潜力大、能够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税目调节目标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便于征管等条件,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选择地方主体税种。 1.主体税种的选择
地方主体税种要求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比例大且收入稳定,因此对于主体税种的选择不仅是完善税制结构需要纳入考虑的问题,也是地方税体系完善的着眼点。对于主体税种的选择,要充分的加强地方税种发展趋势的研究和预测,在充分考虑各税种的属性、对于经济的调节能力以及筹集财政资金的能力的基础上,也要考虑到中央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的基本规定和政策方针的一致性,考虑到国家的利益,同时又要立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和实际的社会总体环境,兼顾地方的利益。主体税种的选择应注意与国家的政治管理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执行能力、相关制度体系完善程度等因素相结合综合考虑,可以从收入稳定、具有增长潜力、易于征收管理的税种入手,选择对于地区产业结构具有调节作用,能够调节收入水平的税种。目前,财产税、所得税是我国地方税种中税基比较广泛、税源比较稳定的税种,①在全面实现营改增的现实条件下,可以将财产税和所得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纳入到考察范围内,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主体税种。② 2.完善税制结构
地方辅助税种的设计要体现其地域特性和调节地区经济的功能性,辅助税种作为主体税种的补充,不仅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发挥对地区经济的调控作用,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丰富地方辅助税种的组成,将资源税、环境税等新型税种合理纳入其中,使地方税制结构更加合理和丰富,发挥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功能,为发挥地方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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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礼. 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索[J]. 税务研究,2014,04:76-78. ②
李晶,赵余,张美美,魏永华.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重构[J]. 宏观经济研究,2016,04: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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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经济支持。①
(三)优化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是地方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涉及到税收征管体制及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只有优化税收征管才能保障地方税收收入。
1.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我国需要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征管机构设置,明确划分各级税务机关以及税务机关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在职责明晰的过程中,要注重税务机构设置的专业化和扁平化,②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避免出现“一事二主”的现象;要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各部门纵向的管理层次,根据各部门管理层次的设置情况决定税务机关纵向的级别设置。能够通过一个层次进行管理的部门不设置两个层次,精简部门层次设置后,根据各层次所需部门的多少设置税务机构的级别,一级机关可以管理的不设二级机关。 2.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
加强使用互联网技术,将现代计算机科学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充分运用到税收征收监管领域。通过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实现全国地方税务系统征管数据共享,纳税申报信息数据集中和分类对比,实施有效税源监控,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效率;③创新税收申报方式,通过网上纳税服务平台和网上纳税大厅方式,建立网上纳税申报新形式。 3.专业税收征管人才的培养
需要注重对专业化管理、稽查人才的培养,实现税务管理服务和稽查保障服务的专业化,促进税收征管工作整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培养专业的税收人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税收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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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韬. 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构想[J]. 经济与管理,2011,03:63-6 ②
扁平化管理是企业为解决层级结构组织形式在现代环境下面临的难题而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 ③
赵筱楠. 我国地方税体系优化研究[D].燕山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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