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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指南201709
一、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武进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长期居住异地并且时限不低于6个月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职工医保在职人员。
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采用哪些方式结算?
办理备案手续的“长期驻外人员”结算方式有两种,需要申请者在办理备案手续时事先确认。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的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向医院先行支付,再由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定期清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门诊病历和、出院总结、费用发票、发票清单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长期驻外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①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②本人身份证,如由人代办还需要代办人身份证;
③异地居住证明材料:长期居住外地并已取得当地户籍的,携带户口本;未取得当地户籍的,携带有效期内的异地居住证;
④在职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必须提供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注意:备案时必须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还须选定就医地3家定点医院;
四、异地的联网医疗机构名单在哪里可以查到?
1、省内异地就医: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实现了江苏省13个地市之间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名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进行查询。官网地址:www.jshrss.gov.cn
2、跨省异地就医:跨省医疗机构开通情况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地址:si.12333.gov.cn
五、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在异地刷卡就医时的待遇水平参照哪里? 1、省内异地就医刷卡时,门诊、住院费用均能刷卡结算,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执行参保地政策;
2、跨省异地就医时刷卡时,只有住院费用能刷卡结算,结算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后,个人账户能够在就医地使用么?
我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暂时无法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刷卡,由参保人在办理手续时按规定进行发放、提取等相应处理。
七、办理异地就医的直接刷卡结算后,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直接刷卡结算后,必须在备案地的联网医疗机构才能刷卡结算,必须在备案时选择的三家医疗机构就医才能回参保地报销。
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
3、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4、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实现刷卡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结算。所有异地的零售药店均不能结算。
八、未办理备案手续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或已办理备案手续但是在备案地以外的地方发生了医疗费用,能不能纳入医保结算?
1.未办理备案:
①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但未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应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并保留好首诊病历、出院总结、费用发票、发票清单,回到参保地后将上述材料提供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武进)审核,如首诊病历显示疾病属突发且须立即就医的情形则按照“外地地急诊”予以报销。
②参保人员未办理市外转院手续,择期至异地医院进行治疗既有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应保留好首诊病历、出院总结、费用发票、发票清单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武进)按规定予以报销;
2.在备案地之外发生费用:
①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但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期间因治疗需要由备案地医院转至备案地之外的医院进行治疗,应保留好备案地医院的书面转院意见、转院前后的门诊病历和出院总结、费用发票、发票清单。回参保地(武进)后按照 “市外转院”政策予以报销。
②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安置手续,在安置期间临时回到参保地(常武地区)突发疾病,应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并将首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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