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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部热控专业专责划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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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维护部热控专业生产设备划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维护部热控专业的生产设备划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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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Q/HDDT-204.42 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包括各专业,对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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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3.1 设备划分原则
3.1.1各专业组所管辖设备按区域划分,便于统一管理;
3.1.2各专业组所属设备划分以设备技术特点、类型相同及设备整体划分为原则,以便于设备检修和维护,便于专业内人员掌握技术并提高专业技能;
3.1.3各专业组间生产设备分工划界,以机控组、炉控组、辅控组为划分。 4.设备划分细则 4.1机控组设备管辖范围
4.1.1#1、#2机组汽机侧热控设备;
4.1.2#1、#2机组电子间设备(SIS系统、TSI、ETS,工程师站设备); 4.1.3化学除盐水热控设备; 4.1.4水源地热控设备;
4.1.5化学净化站热控设备; 4.1.6综合泵房热控设备。 4.2炉控组设备管辖范围: 4.2.1#1、#2机组锅炉侧热控设备; 4.2.2图像监控集控室设备;
4.2.3#1、#2机组电子间设备(火检柜、四管泄漏设备、MFT柜设备); 4.2.4#1、#2机组捞渣机及附属设备热控设备。 4.3辅控组设备管辖范围:
4.3.1#1、#2机组脱硫系统热控设备;
4.3.2#1、#2机组电除尘热控设备(包括输灰); 4.3.3输煤程控热控设备; 4.3.4翻车机PLC控制系统; 4.3.5斗轮机PLC控制系统; 4.3.6火车采样机PLC控制系统; 4.3.7汽车采样机PLC控制系统; 4.3.8汽车衡热控设备; 4.3.9轨道衡热控设备。 5.检查与考核
5.1 由维护部热控专业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2 本标准的未尽事宜由维护部热控专业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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