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构设计疑难问题(李国胜)
②施工图注明挡土墙外防水失效后应即时返修,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取0.3mm。 以上两种方法墙体配筋相差很大,哪一种方法合理?
答:防水层在这种环境下可以使用50年,裂缝按偏压验算可以取0.2mm,保护层可取40。 (4)地下室室内砼墙体和构件,其环境类别取一类还是二类合适?
20、计算“位移比”时,应假定楼板平面内刚度无穷大,大家都较清楚。但计算“层间位移”、“结构周期”、“周期比”、“刚度比”、“剪重比”和“承载能力比”时,应按刚性楼板计算还是弹性楼板,各种说法不一,请明示。
答:按刚性楼板假定,开大洞的板应考虑弹性变形。
21、关于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大家提的问题比较多,现归纳以下几点: (1)规范明确规定,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条件是:地下室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的2倍。若地下室的平面布置大于上部楼层,计算地下室侧向刚度时,在主体结构投影以外的构件(特别是挡土墙)是否可以计入?有多种提法:
答:投影以外2倍地下一层层高范围内的构件可考虑(《上海建筑抗震规程》DGJ08-9-2003)。外扩基础埋深尺寸范围以内的可以考虑(《北京建筑抗震规程》)
[1-2]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第一,大底盘地下室不论多大,其整体刚度与上部主体刚度(多塔时为各塔总刚度)之比大于2;第二,每栋塔楼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剪切刚度与相邻上部塔楼的剪切刚度比不宜于小于1.5。(上述“大底盘”和“多塔”不是《高规》中“复杂高层”中的“多塔楼结构”,只是地下室相连,上部各塔无裙房相连。见《抗震手册》355页)。
[1-3]无论挡土墙离主体多远,只要地下相连,均可将挡土墙人为拿到主体外围,上、下均按主体投影范围计算刚度。
[1-4]计算地下室楼层侧向刚度时,可取有效影响范围内的竖向构件参与计算。(但未明确“有效影响范围”的定义。王亚勇、戴国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答》65页之7.10).
还有其他说法,但设计人员到底应执行哪一个?应予以统一。
(2)若地下室顶板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对多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地下二层顶板能否作为嵌固部位?也有多种说法。
答:“震害调查发现,地表附近震害较严重,地下室较轻。若地下室顶板无法满足嵌固要求,通常地下一层底板处可基本满足”。(王亚勇、戴国莹《疑问解答》68页7.19)。
[2-2]应满足地下二层侧向刚度大于地上一层侧向刚度的2倍,即K-2>2K1。(《建筑结构》06(9)“技术通讯”朱炳寅文)。
[2-3]应同时满足以下三式:
K-1>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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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K-1 (《建筑结构》06(3)“随刊赠阅”,张维斌文) K-2>2K1
[2-4]个人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因前述侧向刚度计算时均只考虑结构构件,未考虑地下室周边填土的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李老师的《禁忌及实例》78页“禁忌8”以及《抗震手册》355页对此均有说明。如果说地下一层上部有一部分结构高出地平面对嵌固不利的话,对地下二层来说,近两层高土的被动土压力和摩阻力是巨大的,对结构抗侧移刚度的贡献也是巨大的,这比结构构件刚度要大得多,因此没必要再进行构件刚度计算。举一特例:一高层剪力墙结构,地下室外皮尺寸同主体,不满足K-1>2K1要求。地下室各层结构布置及层高均相同,故各层的抗侧向刚度都相等,都不满足大于2K1的要求。如果有5层地下室,嵌固部位必须取在负五层底,这合理吗?
(3)为确定嵌固部位,需计算楼层侧向刚度。因刚度有多种算法,计算结果差别较大。依《抗震规范》6.1.14条的条文说明规定采用“等效剪切刚度比”γ=
G0A0G1A1*h1h0。
《建筑结构》技术通讯在06年(3)和06年(9)分别发表张维斌和朱炳寅的文章指出,除采用等效剪切刚度比之外,也可采用楼层剪力与层间位移之比:γ=
V0?u1V1?u0。
但另有些专家非常明确地指出,不能采用上述刚度比公式。到底能不用?请明示。 答:用等效剪切刚度比
(4)某工程有两层地下室,嵌固部位最终确定为筏基顶。负一层顶板厚160,负二层顶板厚120(无人防)。设计人称,这比将嵌固部位定在负二层顶还合适,避免了一整层180mm厚楼板和相应较大配筋,框架柱纵筋也无需增加10%。此话引起很大争论,有人赞成,有人称之为“自欺欺人”,李老师的看法呢?
(5)原先都是将结构的嵌固部位假定为基础顶,现在为什么要分析能否嵌固在±0.000?有什么实际意义?地下室和上部结构都是一体输入计算,满足或不满足地下室顶板的嵌固条件,程序计算有何区别?除顶板厚度和柱配筋增加10%外,设计制图有何区别?
(6)某高层建筑共三层地下室,地下室顶板符合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条件。即然是嵌固部位,将±0.000以下看作基础,电算时只输入±0.000以上,是否可以?如果说地下一层需加强,只输入地下一层是否可以?
(7)框—剪结构,地下室顶作为嵌固端,地下一层框架柱纵筋是否仍需增加10%? (8)某工程,地下一层与地上一层刚度比大于2,设计时仍把嵌固端定在筏板顶,±0.000楼板厚度、配筋、开洞率以及地下一层柱纵筋均未考虑规范对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因部位的有关要求。审图机构要求我们必须将嵌固部位定在±0.000处,这种要求合理吗?最恰当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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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某高层建筑无地下室,为满足《高规》12.1.7条要求基础较深,而首层层高也较大。如使结构在±0.000处嵌固(墙体稳定计算高度为首层层高),具体做法有何要求?做刚性地面是否可以?具体做法如何(是否需配双层双向2.5%的钢筋)。
22、关于剪力墙底部加强区
(1)上部结构嵌固部位取在地下一层底板,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高度到底是从室外地面起算还是从地下一层底板起算?各种说法不一。
答:地下一层。
(2)裙房与主楼相连,加强部位是否需延伸至裙房上部一层?《抗震规范》6.1.10条条文说明(P252)的内容,人们有多种理解。比如框—剪结构,二级抗震,与五层裙房相连。按H/8要求,地上一、二层为加强区。底部约束边缘构件顶端位置有以下几种选择:
①三层顶(一、二层为加强区,向上延伸一层);
②六层顶(按《抗规》条文说明,“加强范围宜高出裙房一层”); ..
③七层顶(加强区高出裙房一层,即六层顶,再向上延伸一层)。 .
④约束边缘构件设在-1~3层和6层(按《高规》6.1.10条条文说明,“在大底盘顶板以上至少包括一层)。
⑤约束边缘构件设在-1~3层和5~6层(按《高规》4.8.6条,“主楼结构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以上五种方案哪一个合理?
答:第三条正确,加强区应延伸至裙房上一层。
(3)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三层高位转换,依《高规》10.2.4和10.2.5条,底部加强区顶端为5层顶,剪力墙抗震等级:5层及以下提高一级为二级,其余为三级。约束边缘构件应延伸至第6层,但第6层为三级抗震,如何设约束边缘构件?
答:加强区范围:转换层以上两层,约束边缘构件再上升一层。
23、框剪结构在基础设计时有人采用“模拟施工2—即将竖向构件刚度放大10倍”的方法,柱子轴力被加大,这时还要考虑柱子的轴压比等发生变化吗?
答:不考虑。
24、框架结构的弹性位移限值为1/550,剪力墙结构为1/1000,框剪结构为两者的中间值1/800,设有少量剪力墙的框架结构的限值取多少?
答:框架5层以上可加少量剪力墙,位移控制在1/700。
25、抗规3.9.2-2-2)对一、二级的“框架结构”,提出了钢筋强屈比和屈强比限值。在砼规11.2.3中是一二级的“各类框架”。那么是仅指“纯框架”,还是包括“框剪、框架-筒体、框筒、框支、底框”中的所有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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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规范中讲的:“框架结构”指纯框架。
26、抗规4.2.2条:天然地基抗震承载力计算时,其特征值乘以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人工处理后的地基该如何考虑?
答:按天然地基考虑。
27、现浇框架结构,边跨板支座计算时,按固支考虑。审图单位提出现浇板边支座计算 时应按简支考虑。(原因是程序在计算梁时,无法考虑板的负弯矩对梁的扭转作用)应按什 么假定更为合理?
答:边跨一般应按简支考虑。
28、高规第4.8.4条规定:“建筑场地为三类和四类时,对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问题(a):抗震构造措施和抗震措施有什么区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见抗规P3 2.1.9和2.1.10条。
(b)文中的宜字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什么情况下不考虑?是否和建筑高度有关?对于12层的小高层是否考虑?
29、剪力墙连梁超筋问题:
在李教授的《疑难问题的处理及算例》一书6.15节有阐述,能否针对某具体算例说明。 答:连梁一般是剪压比超(0.15),处理办法见高规P82 7.2.25条。 30、混凝土双向连续板,大跨与小跨相连时,板的支座弯距平衡如何处理? 答:大板按简支,小板按嵌固。
31、混凝土板塑性算法,假设很多,当遇到连续板板跨相差一倍时是否还能用塑性算法,如果能用注意些什么。
答:能用。
32、异型板如何防止裂缝。 答:阳角加放射筋,不少于5根。
33、混凝土板的跨高比一般是1/45~1/35之间,那么在传递水平力时难道不发生失稳现象吗。
答:一般不会,在一些关键层已增加了厚板,如0.000和屋顶。
34、四坡屋顶建模的时候,是否能只按平屋顶建模忽略坡屋顶变化,按平屋顶算出的筋进行配筋,对于坡屋顶相交处是否能当成板的边界?
答:可以按平屋顶计算,坡度大时应考虑板对外墙的水平推力。
35、有时业主盖厂房,或者想要实现大跨度时,钢结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有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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