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2013年用工及薪资情况报告(对外缩版)
招工方式进行
通过本企业工人介绍和公共劳动力市场或人社部门介绍或举办的现场招聘活动招工是企业主流招工方式,半数以上企业都将上述招工方式列为首选;从统计上看,76.38%的企业HR认为当前最有效招工途径就是本企业工人介绍,这个比例在2011年为65.05%,上升了11.33%。外地政府机构输送已经基本上退出企业认为的有效招工方式,133家企业HR仅有一家有此选择。
3、服务行业可采取灵活休假等方式,解决两节期间服务行业季节性的缺工问题
对因两节期间外来员工返乡过年造成服务行业,尤其是零售、住宿、餐饮和旅游等服务业行业的缺工问题,建议企业采取增加过节费、举办留厦员工过年和文体活动,以及调整休假方式等方式,尽力营造过节期间的家庭气氛,以缓解节日期间用工不足问题。
另外,可借鉴欧美国家服务行业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以及非典型用工方式,以缓解“招工难、留工难”问题。
3、及时调整用工管理机制,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
在结构性的人力资源短缺的时代,人力资源管理不再是“绩效管理就是让工人多干活,薪酬管理就是如何少发工资”这么简单,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公平的工作环境已经成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用人单位应调整已经产生惯性的用工规则,以人性化的管理,构建企业核心价值观,营造稳定团队文化,制订适合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降低员工流动性,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用人风险,确保企业经营发展所需要的优秀人才。
不论是法律强制性要求还是企业可持续性发展需要,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放弃以劳务派遣规避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经营思维,及时调整用工管理机制,采取招聘外包或灵活式介绍费支付运用(如根据服务时间长短支付介绍费)。鼓励职业中介机构积极性与把好初试甄别关,从而降低职工流动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与服务质量。对因生产经营需要不得于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严格将劳务派遣用工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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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三性”范围内使用,并且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4、工会组织地位和作用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
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我市的劳动力市场人员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劳务派遣等六种用工形式日趋显现,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和对立化的特点,在这个社会转型期过程中,企业工会组织应抓住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时转变思想作风,改变工作方式与方法,为职工和企业实现共同利益提供必要的平台,改变当前“制度化弱势”的趋势,实现体制性的突破,通过建全工会组织、建职工之家、建民主制度,在深化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调查有关数据如未特别注明的按有效问卷作答统计。
课题总策划:纪锡坚
课题组成员:蒋丽琴、高和荣、纪锡坚、赖明智、陈招祥 执 笔:赖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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