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界首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 - 图文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界首市约667.8平方公里,主要工作内容:(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到村民小组一级)权籍调查,约2400宗;(2)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约18.6万宗;(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约27000亩。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查清项目区范围内所有农村宅基地权属、界址、面积、用途、位置、房屋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测量,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由乙方自行获取1:2000比例尺DOM工作底图,完成界首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界首市1:500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测量及数据库建设、证书打印和档案卷宗归档、整理、装订等工作。
二、项目内容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调查,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以村民小组为宗地调查的基本单元,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及相关规范规程,结合历年土地调查成果、征地等资料,开展实地调查,查清每一宗地的土地性质、土地权属、界址和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以1:2000比例尺正射影像图为工作底图(由乙方自行获取),采用图解法获取宗地界址点坐标,计算宗地面积。如影像遮挡或不清晰,需要进行实地补测。由甲方提供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建库软件,乙方负责将测量及调查成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数据库。并进行证书(由甲方购买)打印输出,以及档案卷宗归档、整理、装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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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助全站仪、GPS等测量仪器,通过全解析法完成农村宅基地(包括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测量,并计算面积,绘制1:500地籍图、房产分户图、宗地图(为了完善宗地图表示内容,结合实际测量情况需采集宗地外10米内部分地形要素,包括:道路、河流、水塘、建筑物、构筑物等主要地形要素)。
3、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含村庄范围内外少量国有建设用地),调查各宗地的权属和使用状况、收集权源材料、勘丈宗地边长、绘制宗地草图、填写调查表并由相关权利人签字盖章,同时分类整理出一户多宅、应拆未拆、不符合新一轮规划修编后土地利用规划及面积超标的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宗地。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调查地上房屋产权状况,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房屋调查成果记载在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资料中,参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成果,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
4、以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成果为基础,依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国土资源部“一张图”工程要求,以GIS平台为基础,满足矢量、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由甲方提供数据库建库软件,进行不动产数据库建设。并进行证书(由甲方购买)打印输出,以及档案卷宗归档、整理、装订等工作。
三、项目工期
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需在合同签订12个月内完成,专项数据库建设及卷宗装订归档需在合同签订14个月内完成。
四、提交成果
1、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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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时满足界首市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要求。本项目所有成果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
①权籍调查技术设计书、权籍调查技术报告;
②1:5000比例尺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权属界线数据,1:500比例尺农村地籍调查图;
③土地(境界、权属界)界址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权籍调查表、房屋调查表、地籍勘测原始记录表、控制点成果图;
④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宗地图、数字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分户图 ⑤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及宗地面积计算表、地籍图接合表
⑥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以乡镇为单位建设用地、宅基地宗地面积汇总表 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数据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电子)
⑧证书、登记发证卷宗(整理装订后移交档案馆) ⑨以村为单位登记发证宗地目录和不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汇总 ⑩省市验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2、提交成果地点为界首市。
五、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实施技术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2)《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皖国土资函(2013)1714号);
(3)《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
(4)《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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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8)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9)工作期间上级部门的新标准、新规定、新要求 2、质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其他要求
(1)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调查、测绘及其数据建库等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界首市不动产登记局)。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拷贝,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由本项目第一包中标人牵头,共同起草撰写及统稿;由第一包中标人完成专项数据库的并库整合工作,并负责与不动产平台的对接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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