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二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 - 图文
发货时才发现三级品已无货,于是改用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注: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
问:这种以好顶次、原价不变的做法妥当吗?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标准,是指由权威机构制定的,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的品质要求。
案例: 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青霉素油剂,合同规定该商品品质“以英国药局1953年标准为准”,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该商品有异样,于是请商检部门进行检验。经查明,在英国药局1953年版的标准中并没有青霉素油剂的规格标准,结果商检人员无法检验,从而使A公司失去了对外索赔的依据。 请评析此案。
统货品质
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Q.)”和“上好适销品质(G.M.Q.)”
两种标准来表示其品质。
FAQ:fair average quality,是由行会或检验机构在一定时期从某地装船的各批货物中分别抽取少量实物加以混合拌制,并封存保管,作 为该季节同类商品品质的比较标准,一般是指中等货。
G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是指“品质上好,适合销售”,一般用于无法以样品或公认标准表示品质的商品,如冷冻的水产品、木材、盆景等。
(4)凭品牌或商标买卖(sale by brand name or trade mark) 品牌(brand)是指制造商标在商品上和包装上的名称。 商标(trade mark)是品牌的图案化和合法化,是识别商品的、依法注册认可、并享有专用权利的文字和图案。
(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origin)
传统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由于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
等因素,在品质方面有其他产区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味和特色,这时可采用凭产地表示品质。
岳阳特产: 君山银针 洞庭银鱼 甜酸藠头 五香酱干 金龟 龟蛇酒 岳州扇
(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对于一些性能、结构特别复杂的商品,如汽车、机床等,为了简化合同,可以用能够详尽说明商品品质的说明书,来介绍其构造、原材料、性能、使用方法等,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2、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看货买卖
主要用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方式,针对珠宝、首饰、字画、古玩等特种商品。 (2)凭样品买卖
适用于某些工艺品、服装、矿产品、土特产品等品质难以标准化、规格化,不便于用文字描述其品质的商品。
参考样品(sample for reference):指买卖双方为了发展贸易关系而互相寄送的仅供对方了解的样品,不作为交货时的品质依据,一般注明“仅供参考”字样。
标准样品(type sample):凭样品买卖中的样品。一经对方接受,即成为交货品质依据,卖方必须承担交货品质与标准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
按样品提供者不同,凭样品买卖分为三种类型: ①凭卖方样品交易(sale by seller’s sample) 合同中应订明: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 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 (①)样品要有代表性
(②)应留复样“duplicate sample”,以便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
②凭买方样品交易(sale by buyer’s sample) 合同中订明“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 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 (①)是否有能力满足样品质量要求
生产原材料、生产设备、技术等条件方面。 (②)工业产权问题
③凭回样交易(sale by counter sample)
回样: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仿做的类似的样品,交由买方确认后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这仿做的样品就叫回样,也称对等样品。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