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审定稿)2012.10.10
关于颁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井风量
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单位、建工集团:
随着矿井开采逐渐向深部延伸,以及采掘机械化水平的大幅提高,瓦斯绝对涌出量和地温逐渐增高,矿井用风地点需要风量也随之增加,1994年颁发的原《平顶山矿务局矿井风量计算细则》的需风量计算方法已不能适应现风量配备的需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矿井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 次。因此,在原风量计算细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中矿井需要风量计算方法,经过认真调查、现场征求意见及外地调研等,修订出新的风量计算方法,现颁发执行。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矿井供风量(有效风量)应满足需风量要求,低于需风量的90%视为风量不足,矿井供风量超过需风量10%以及采掘工作面供风量超过需风量的20%视为用风不经济。
2、特殊地点的供风量(如灾害处理、有害气体涌出异常、新技术应用、煤柱残采等)由各矿总工程师确定,但不得违反《规程》要求。
3、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风井)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
风系统分别进行系统需要风量计算,矿井的通风系统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能力之和。矿井必须按照每一通风系统能力合理组织生产。
4、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风井所担负的各采区内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5、本风量计算方法只适用于生产矿井。矿井或采区的通风设计执行有关设计规范。
6、各矿井根据当月实际生产布局,按照本风量计算方法制定下月配风计划,并按照本风量计算方法编制相关作业规程。
7、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颁发《平顶山矿务局矿井风量计算细则》的通知”( [1994]平煤第279号)同时废止。
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井风量计算方法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井风量计算方法
一、 矿井总需要风量计算
(一) 按井下同时工作的人数计算: Q矿=4×N×K(m/min) 式中:Q矿=4×300×1.3 =1560
N—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K—矿井通风需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匀等因素(抽出式K取1.15-1.2O,压入式K取1.25-1.30)。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矿井总需风量为矿井各个风井通风系统需风量之和,应按矿井各风井系统分别进行需风量计算。
Q矿=∑Q风井
生产矿井风井系统需要风量按风井所担负的各采区内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Q风井≥∑Q采区
∑Q采区≥(∑Q采+∑Q掘+∑Q硐+∑Q备+∑Q胶轮车+∑Q其他)· K(m/min)
≥(327+175×4+440+150+120)×1.25
3
3
≥2171.25(2258,取1.3) 式中:
∑Q采区—采区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min; ∑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min;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min; ∑Q掘—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min; ∑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min ; ∑Q
胶轮车
3
3
33
3
—井下采用矿用防爆柴油机车(胶轮车)运输的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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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尾气排放稀释需要的风量,m/min;
∑Q其他—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地点以外的其他巷道需风量的总和,m/min;
K—矿井(风井系统)通风需风系数。
抽出式K取1.15-1.2O,压入式K取1.25-1.30,矿井通风需风系数主要考虑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一般情况下,瓦斯矿井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10000米时,抽出式取1.15,压入式取1.25.否则抽出式取1.20,压入式取1.30;突出矿井K值抽出式取1.20,压入式取1.30。
二、采煤工作面的需要风量
每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工作面气象条件、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同时作业人数以及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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