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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文件
穗教发?2010?7号
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中学,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
为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组织好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二〇一〇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二〇一〇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体育考试方案
一、组织工作
(一)市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纳入我市中考工作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市招考办牵头负责,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教育局其他有关处室、市教研室分工负责,并成立市体育考试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市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县级市)教育局、考场三级管理机制。
(二)区(县级市)体育考试由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招考办(中教科)牵头负责,负责体育卫生工作科室及其他有关科室、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分工负责。区(县级市)教育局应参照市体育考试组织机构成立本地区的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并接受市体育考试组织机构的领导。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分管体育考试局长担任本地区总监考。
区(县级市)教育局主要工作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招考办(中教科)职责。
(1)负责制定本地区体育考试考务工作具体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本地区体育考试工作。
(2)负责本地区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3)负责本地区体育考试电子器材管理与使用培训。 2.负责体育卫生工作科室职责。
(1)会同招考办(中教科)、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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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与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协助招考办(中教科)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对本地区特殊考生的免考、择考、缓考申请进行审核。
3.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职责。
(1)指导各初中学校和初中毕业生正确面对体育考试,解读考试项目规则及规范考试方法,指导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负责本地区体育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指导。
(三)考场应设立体育考试管理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考全面负责考场的各项组织及考试工作。同时设立考务组、检录组、录入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医务审核组、监考组、电子器材技术组、纪检组等。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应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导处、体育科和卫生室具体负责本校体育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考试项目
(一)考试项目与规则详见附件2,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二)普通考生采用必考项目+选考项目的办法进行,必考项目为200米跑,选考项目由考生在其他考试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但不能选择跑类的考试项目。择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在考试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免考生免予体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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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择考生选考800米跑、1000米跑的,需出具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及心电图检验报告表(应有医嘱),经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审核通过后方能选考,否则需选择其它项目。
三、特殊考生
(一)免考生。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人考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育运动的考生,且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身体发育异常程度Ⅱ度,但平常仍能上体育课的考生。
(二)择考生。具有运动能力的残疾人考生,身体发育异常程度I、Ⅱ度,但平常仍能上体育课的考生。I、Ⅱ度判断标准详见附件4。
(三)缓考生。临时出现严重伤病的考生。 四、考试报名
(一)各初中毕业生学校组织本校考生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zhongkao.gzzk.cn)上报名。普通考生需选择1个选考项目。特殊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报名时提出免考、择考、缓考申请,并选择1个选考项目以防医务审核不通过,申请择考的考生还需填报择考项目。
(二)各初中毕业生学校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打印本校考生免考、择考、缓考审批表,并根据考生提供的《残疾人证》、免修体育课和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体检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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