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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DGGA/ZD1403A-2004 5.7.5电脑中的重要数据、资料和文件等要及时备份并进行妥善存放; 5.7.6严格履行市场开发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手续,确保市场开发正常有序。 5.8设计室的安全职责
5.8.1在进行工程设计时, 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以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和公司技术标准; 5.8.2组织制定、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不定期检查;
5.8.3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5.8.4组织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本部门生产安全; 5.8.5电脑中的重要数据、资料和文件等要及时备份并进行妥善存放; 5.8.6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
第四章 安全教育制度
1 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增强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重要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2 培训部门
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3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3.1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3.2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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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DGGA/ZD1403A-2004 4 职工的安全教育
4.1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
4.1.1本公司由经营管理部牵头,技术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组织新职工入厂、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厂的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参加义务劳动的学生、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4.1.1.1本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1.1.2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
4.1.1.3本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1.1.4本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 4.1.1.5本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 4.1.1.6燃气安全知识;
4.1.1.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4.1.2教育的重点是本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本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4.2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 4.2.1主要内容:
4.2.1.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 4.2.1.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
4.2.1.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4.2.2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4.2.3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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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DGGA/ZD1403A-2004 4.3各班组组长和兼职安全管理员组织的岗位教育 4.3.1主要内容:
4.3.1.1了解本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情况和安全措施;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3.1.2掌握本岗位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具体使用方法; 4.3.1.3了解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4.3.1.4了解处理危险情况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3.2教育重点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岗位操作方法、安全措施、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劳动纪律等。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参加操作,未经师傅许可,不得独立操作。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4.4委托社会职能管理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教育
4.4.1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焊接、压力容器、锅炉等人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并经严格考核合格,取得社会职能管理部门颁发操作证后,方能准许上岗操作,培训每年最少一次。
4.4.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2)焊工(包括气割);(3)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4)计量检定员;(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工;(5)驾驶员等。
4.4.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公司出资委托培训;重要工种应发公司上岗证,即持双证上岗。
4.5各管理部门组织的日常教育:
各管理部门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格式化。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应在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对重大的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技术安全安全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5 安全宣传
5.1安全宣传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和办公室组织进行,包括每年六月的“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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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DGGA/ZD1403A-2004 产月”、主要节假日、季节性宣传、不定期的专题宣传及“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 5.2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 5.3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详见燃气宣传资料。
第五章 安全检查制度
1 目的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 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查安全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查安全运行设施、查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环境、查事故处理情况。
3 安全检查形式
3.1全面安全大检查
3.1.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检查小组;
3.1.2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等特点每年组织进行12次以上(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
3.1.3检查重点内容为场站、特种车辆、输配系统(燃气设施)和重要燃气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检查基础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
3.1.4检查组发现隐患,应及时对此隐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3.2月度安全例行检查
3.2.1由技术质量安全部、办公室、工程部、运营部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例行检查组,对重点要害部位、燃气设施及场站进行检查; 3.2.2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全面安全大检查并检;
3.2.3检查重点是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劳动安全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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