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5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方案
钢板搭建。
?管线改迁作业时,是否对燃气管线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燃气产权单位是否有专人巡线。
?燃气企业燃气储存点及销售网点的消防设施是否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现场是否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规定。
?风景名胜区是否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消防设施是否合格、有效、数量充足。是否严格遵守严禁烟火的规定。是否安排人员对景区消防安全定期进行巡查。
2、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一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并根据验收情况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
二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商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市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强力督导消防隐患整改。
市住建局将定期、不定期派出督查组,督促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领域消防隐患整治,对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在建项目及生产经营单位分别采取停工整改和停业整顿措施。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庆会议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任务:确保重大节庆会议期间燃气供应安全得到保障。要加强组织调度,针对“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火灾形势规律,提前分析研判,制定预防和处置措施,确保风景名胜区的消防安全。
工作措施:
1、确保燃气供气安全。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一是要督促各燃气企业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避免出现运行故障影响安全平稳供气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二是要督促各燃气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事故抢险、抢修的预案工作,各单位的抢险报警电话和维修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抢险人员、车辆在重大节庆会议期间不得离开城区,随时待命,抢险车辆、器材、通讯设备要求状况良好。
2、加强风景名胜区消防安全监管。
各地一是要针对节假日旅游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二是要对森林防火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设施或区域,要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暂停开放。三是要完善业余消防队伍和设备建设,严禁室外明火,严防发生火灾。
(四)大力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督促辖区内各在建项目、燃气企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在现场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一是要依托自有的培训平台,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二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施工、燃气企业要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及时传达到每个项目施工、监理企业,燃气企业,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与燃气企业要落实火灾防控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主动开展火灾防控自查自纠,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切实抓好建设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与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要强化工作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建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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