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总平面图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编制规定
一、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2、总图制图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编制的规定; 3、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规划设计条件;
5、经济技术指标真实、正确。 二、总平面图的表述内容:
1、底图:以实测地形图数据为底图;真实反映周边50-100米范围现状情况;
2、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
3、申请建筑物(构筑物)外轮廓线,地下车库外轮廓线;传达室、围墙等配套设施外轮廓线,住宅小区项目涉及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的明确位置、面积;
4、尺寸标注:申请建筑物(构筑物)长宽尺寸,建筑与界外、界内相邻建筑间距、后退道路及河道距离、建筑出挑尺寸;每幢建筑幢号、建筑高度,有半地下室的标明出地面高度(以室外地坪标高为基准);
5、停车场停车位范围(机动车泊位最小尺寸不小于2.5×5.5米)、内部道路边线、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登高场地范围线;
6、绿地边界线及示意:除设计范围内有保留树木的明确位置外其余均为统一填充;
7、明确地块内给水、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衔接方式和具体位置;
8、经济技术指标: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用地面积、
1
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综合用地按功能分类)、地上(地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
9、其他:图纸中应明确图例、指北针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10、地下室各层平面图,明确表述车位或其他功能。 11、图纸比例:1:500(市政项目可用1:2000); 三、总平面图内容的表示方式:(线型及图层要求)
1、底图:建筑层,灰色(251,指 ACI颜色值下同); 2、用地控制线,建筑控制线:0层,黑色(7);
3、申请建筑物(构筑物)外轮廓线,传达室、围墙等配套设施外轮廓线,为红线层,红色(1);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外轮廓线用粗虚线绘制,红线层,红色(1);
4、尺寸标注:标注层,黑色(7);
5、停车场停车位、内部道路边线、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登高场地布置、停车位编号:0层,黑色(7);
6、绿地边界线及示意:植被层,绿色(3);
7、地块内给水、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衔接方式和具体位置:管线层,品红(6);
8、经济技术指标、图例、文字说明、指北针:图饰层,黑色(7)。
2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