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故隐患的监控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应急预案。对无法及时治理又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使用、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教育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时报告。隐患整改后要及时申报验收销号。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板报、校园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师生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师生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学校将予以公开曝光,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各校(园)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要对事故隐患进行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档案,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请于3月19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方案;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见附表)及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报排查治理工作书面小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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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以及有关建议等;于11月30日前,报送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和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以上材料,一律以纸质稿报送到局安全办,附表一、附表二另报一份电子稿,通过局办公平台内部邮件报樊宽深收。
联系人:樊宽深 联系电话:86991878
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汇总表 2、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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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通知
赣榆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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