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初稿
督的主体,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检查部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监督各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但在国家监督的具体执行过程当中,财政部门由于受到自身人员及地域的限制,使得其工作本身受到很大限制;其次,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为了局部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证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证性。虽然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在近几年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我同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几乎都由于利益驱动而导致监督不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下个经济主体,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关系,它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必然迎合委托人要求,制造某些虚假财务信息,致使监督不力。
(三)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企业实施内部会计监督的主要方法。对确保企
业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经营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在机制和制度上没有达到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的效果,没有切实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普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能够起到对企业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作用的极少。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落实,使制度形同虚设,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
一般设立单位内审机构和人员均是由部门领导委任,其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领导人的制约,这自然对内审人员的监督行为构成约束。不难看出,这种管理体制和监督模式对于会计监督是一种弱化。
(四)会计监督执行主体法律地位不独立
首先,从会计的地位来说,通过会计记录而形成的会计信息反映的
是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和利益关系,是重要的经济信息来源。因此,以会计为手段,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就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其次,从会计的身份来说,会计隶属于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聘用、提拔、晋级等直接由单位领导决定,而单位领导考虑的首先是个人或单位的利益。在单位的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不相称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难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执行主体,会计人员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的地位,对服务的单位依附性较强,会计工作者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
(五)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会计职业道德缺失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来源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会计人员逐渐增多,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知识结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偏低,不能辨别经济活动的真伪,缺乏敏感和分析能力。在这方面我们不仅应该重视数量上的增多,还更应该加强质的飞跃。二是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跟不上,新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断产生以及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人员没有主动去学习,在实践过程中就会出错。三是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惟命是从,在受到一些外来因素的影响时不敢坚持原则,参与制假、造假,致使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监督弱化,会计信息失真再所难免。
四、强化企业会计监督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提供法律保障,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
体系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如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
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贯彻《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
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把法律法规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才能起到正的作用。《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的核心法律,具有主导全局的作用。因此要把贯彻《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看待,实行会计监督必须要有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做保障,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难以保证。企业应当充分熟悉到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在机制上、制度上达到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的效果,切实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加强外部监督,强化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能
加强政府监督主要是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加强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保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配套协调一致,才能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科学的基础。 (四)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考核体系
首先要求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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