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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青海诚德公招(货物)2016-27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16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康复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青海诚德公招(货物)2016-271 2016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康复科) 公开招标 275万元(包1:118万元;包2:33万元;包3:14万元;包4:110万元。) 4个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2016年12月21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节假日除外)。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标书购买联系人:滕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8 电子邮箱:qhcdzbgy@163.com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材料 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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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采购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62071 联系地址:西宁市同仁路29号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联系人:魏女士 人电话 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2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3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收款人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5017161341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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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采购项目编号 2 采购项目名称 3 采购人 4 采购代理机构 5 采购方式 6 评分办法 7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8 项目分包个数 9 采购要求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内容 青海诚德公招(货物)2016-271 2016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康复科)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275万元(包1:118万元;包2:33万元;包3:14万元;包4:110万元。) 4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保证金: 包1:23600.00元(大写贰万叁仟陆佰元整);包2:6600.00元(大写陆仟陆佰元整);包3:2800.00元(大写贰仟捌佰元整);包4: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11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银行账号:105017161341 缴费时间: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2017年1月17日12:00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12 缴费方式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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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3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不退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电子文档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正本的彩色扫描件(必须是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待胶装的正本的彩色扫描),格式采用PDF或Word。 4、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均应: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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