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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镇中心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中心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开展,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拨付
1. 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部门对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 我院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到村卫生室。
3. 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50%。
4. 按照《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由各项目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将项目资金余额按考核情况进行拨付。 二.资金使用
1. 对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 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3. 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三.资金监督
铺镇中心卫生院
1.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2. 我院要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到人。 3.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4. 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铺镇中心卫生院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
一、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基金
辖区常住居民数 00000人。 1. 居民健康档案录入: 镇、中心:2元/份 村、站:2元/份 2. 居民健康档案使用: 镇、中心:5元/份×40% 村、站:5元/份×60%
二、 健康教育
全区共有9个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4个行政村卫生室,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健康教育宣传栏172块,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健康教育宣传栏376块。
1. 健康教育宣传資料发放: 镇、中心:3000元×17 村、站:600元×214 2. 制作播放音像资料: 镇、中心:800元×17 村、站:100元×214 3. 宣传栏更新:
镇,中心: 172块x6次x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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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站: 376块x6次×150元 4.健康知识讲座:
镇、中心: 17x12次x200元 村、站: (204+10) x6次x100 元 4. 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镇、中心: 17x9次x300 元
三、 预防接种
全区2016年0岁组计划免疫常住人口5500人,加上流动人口共计约6000人。
1. 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 镇、中心:2.5元/人次 2. 出生和流动儿童摸底: 村、站:2元/人次
3. 查验接种证、开具查验接种证、并预约补种: 镇、中心:5元/人次 村、站:5元/人次 4. 预防接种:
镇、中心:人数×23针次×8元 5. 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处置:20000元
四、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全区出生活产5600人,加上流动人口共6000人。 1. 0-6岁儿童摸底、建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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