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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总体调整的方向是:合理开发其他土地,适度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用地;同时,适量降低农用地比例,确保生态林地有所增加。
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7%,比2005年提高1.24%;农用地面积为2589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50%,比2005年减少0.95%;其他土地减少到17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53%,比2005年减少0.29%。
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7%,比2005年提高3.94%;农用地面积为255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25%,比2005年减少2.20%;其他土地减少到12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08%,比2005年减少1.74%(详见附表2)。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保障潮州市现代化交通网络及配套设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用地。规划到2010年、2020年,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7866公顷、10309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1092公顷、3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19%分别增加到2.5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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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要求,需适当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规划到2010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24300公顷、30000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2622公顷、83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从2005年的6.99%分别增加到7.84%、9.68%。
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提高城镇工矿用地比例。规划到2010年、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35.82%分别提高到37.45%、41.33%,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64.18%分别下降到62.55%、58.67%。
(三)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加大农用地整理和其他土地开发力度,落实广东省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适当增加林地面积及园地面积。
规划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43276公顷,比2005年减少25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6%,比2005年减少0.83%;园地面积为35500公顷,比2005年减少1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5%;林地面积为1593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37%;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690公顷,比2005年减少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
规划到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43197公顷,比2005年减少26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3%,比2005年减少0.86%;园地面积为37200公顷,比2005年增加2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0%;林地面积为1595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4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983公顷,比2005年减少59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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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10年,其他土地减少至17163公顷,比2005年减少889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8470公顷,比2005年减少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水域面积8693公顷,比2005年减少1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
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减少至12649公顷,比2005年减少5403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4887公顷,比2005年减少4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水域面积7762公顷,比2005年减少11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安排
落实城乡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凤凰山、桑浦山、石壁山以及葫芦山、笔架山、竹竿山等以城镇区为中心呈环状分布的山地丘陵生态屏障以及韩江、黄冈河等水体生态屏障的保护与建设。重点建设凤凰山、海山海滩岩田、山门山苏铁蕨、梅林湖古海蚀石群、潮州市韩江鼋、花鳗鲡等自然保护区,韩江潮州河段和黄冈河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万峰山、西岩山、红山森林公园。规划到2020年,禁止建设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同时,加大城乡周边农田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力度,优化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构建“山水相拥,城海相望”的生态格局。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布局调整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控制在5881公顷以内;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用地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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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耕地坚决执行“先补后占”政策,确保到规划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801公顷。
优先划定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7378公顷。除规划建设用地确需占用的部分耕地外,其余质量高、生产条件好、集中联片的耕地都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中,全市划定五片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约14895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40%。
1. 饶平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
位于饶平县北部黄冈河的沿岸地区,主要分布在上饶镇、饶洋镇、新丰镇和三饶镇等地,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69公顷。
2. 黄冈河三角洲基本农田集中区
位于黄冈河三角洲平原,主要分布在钱东镇、汫洲镇、黄冈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75公顷。
3. 澄饶联围基本农田集中区
主要分布在汫洲镇、海山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15公顷。 4. 韩东基本农田集中区4
主要分布在江东镇、磷溪镇和官塘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公顷。
5. 韩西基本农田集中区5
主要分布在龙湖镇、东凤镇、彩塘镇和浮洋镇等地,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2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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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是指潮州市域内韩江下游干流西溪以东平原片区。 韩西是指西溪以西平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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