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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里中心校留守儿童之家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人人心中有安全,人人工作抓安全的意识,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各校要把留守儿童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各学校校长要对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校要经常性地向留守儿童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资料。
三、任何学校不得随意组织留守儿童外出,如需要外出,提前向中心校申请,经中心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
四、各校负责本校留守儿童在校的安全,严禁留守儿童上、放学乘 “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若有发现立即收缴。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相应人负直接责任。 五、各校领导班子成员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校留守儿童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六、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 七、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留守儿童的各方面安全,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留守儿童安全。
八、留守儿童安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学校发生事故,学校相关领导、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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