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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评价范围
本评价仅限于对XXX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彩色纱生产装置范围内涉及到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进行评价,即对该装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整改措施,并在定性、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凡涉及该项目的消防、环保、抗震等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消防、环保、抗震等方面内容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第三节 评价依据
本评价报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 (6)《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7)《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规划字 [2004]36号); (8)《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
(9)《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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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第77号令); (11)《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2)《安徽省消防条例》(1999年6月3日公布施行); (1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二、有关技术文件
(1)XXX纺织有限公司提供并确认的有关资料、数据和相关文件; (2)XXX纺织有限公司与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书。 三、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
(1)《纺织工业部关于纺织原料、成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纺生字第52号-82);
(2)《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纺织工业部、公安部(89)纺生字第21号);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改版); (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7)《安全标志》(GB2894-96); (8)《安全电压》(GB3805-83);
(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10)《消防安全标准》(GB13495-92); (11)《用电安全导则》(GB869-92); (12)《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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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1983); (14)《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6)《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161);
(17)《生产性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2001年版); (1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9)《噪声作业分级》(LD80-95)。
第二章 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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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评价程序
该项目的评价程序见图2-1。
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范围、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和 事故隐患的识别 事故隐患识别 定性评价 定性、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管理现状评价 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现状评价结论 提出评价结论
图2-1 安全评价程序
第二节 评价方法选择和评价单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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