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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规范及流程
一、采样概念:从大量的分析对象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样品作为分析化验样品,这项工作即称为样品的
采集或采样
二、采样目的: 为便于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鉴别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保证所采样品的原始性、
均匀性和代表性,特制定本规程
三、采样前操作规范:
1、采样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采样前用75%酒精棉球进行手消毒 2、采样用棉拭子、盐水等要求经高压灭菌消毒
3、采样容器要求密闭、内壁光滑、清洁干燥,经灭菌处理 4、镊子、剪刀等用具,使用前经酒精灯灼烧灭菌后使用
四、采样应遵循的原则:
1、采集的样品要均匀一致、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被分析食品的整体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
2、在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如水分、气味、挥发性酸等)或带入杂质和污染
五、采样方法:
采样的一般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和代表性取样
1、随机抽样:随机抽样是按照随机的原则,从分析的整批物料中抽取出一部分样品
2、代表性抽样:是用系统抽样法进行采样,即已经掌握了样品随空间(位置)和时间变化的规律,按照这个规律采取样品,从而使采取到的样品能代表其相应部分的组成和质量,如对整批物料进行分层取样、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取样、采取不同时间的食品取样等
六、采集样品量:
1、理化检验的样品量(GB/T5009.1-2003)
(1)一式不少于两份,每份固体样品不少于500g,液体样品不少于500ml (2)国标特殊要求
2、微生物检验的样品量(GB 4789.1-2003)
(1)固体样品不少于250g,液体样品不少于250ml
(2)国标特殊要求。如:检测商业无菌,除满足最少采样量外,至少4个包装
七、采样注意事项:
1、 在仓库采集样品时应了解原辅料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厂方检验报告单及现场卫生情况,同时注意食品的
运输、保存条件、外观、包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由于采样对检品造成新的污染和病原扩散
3、 采样后应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单,盛装样品的器具或样品袋上要贴牢标签,注明样品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日
期、样品批号、采样数量、分析项目及采样人
4、 样品采集完后,应在4小时之内迅速送往化验室进行分析检测,以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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