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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陕科大校[2005]224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规格,为使学分制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经研究决定,对原《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充修订。
一、学制与学期
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修满四年,如达不到毕业条件,离校时先发结业证,一年内在规定时间参加重修考试通过后可补发毕业证。
二、学分与学分绩
1、学分:四年制本科学生应获得规定学分方可毕业,理工文类规定学分一般为180学分;艺术类规定学分一般为160学分。课外学分一般为8学分。
2、学分计算:根据课程学习难度来核定各类课程的学分。凡需要较多课外自习的课程,按上课学时每16学时核定1个学分;较少需要课外自习的课程,如实验、实习、体育、任意选修课,每30学时核定1个学分;集中进行的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原则上每周1学分。一学期以上课程的学分按学期记录。
学分计算精确到0.5学分,不足0.5的不计分,≥0.5且<0.9的计0.5学分,≥0.9且<1的计1学分。
3、学分绩:学分反映学习的数量,学分绩反映学习的质量。 学分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学期(学年、毕业)学分绩??课程学分?绩点系数?课程学分绩点系数见表1。
表1 绩 点 系 数 表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 五级分制考核的课程 绩 点 系 数 ≥90 优 4 80~89 良 3 70~79 中 2 60~69 及格 1 <60 不及格 0 注:凡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后课程,考试合格后的绩点系数为1.0。
三、课程分类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两类:必修课与选修课。
1、必修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必修课分为校级必修课、大类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实践课,占总学分的75%左右。
2、选修课:选修课分为校级选修课、大类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5%左右。
四、学分获得和学籍管理
1、学分的获得
1)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均须通过考试(考查)。根据不同课程、环节,可以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成绩及格后方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者无学分。
2)选修课未经选课注册,不能参加考试,不给学分。
3)必修课不及格,必须补考或重修。选修课不及格,不计学分,校级选修课不安排补考或重修。
2、免修
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尽快地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工程技术人才,对我校在校本科生实施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免修课程按《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3、升级与编班
1)实行学分制后,仍按专业年级编班,学生参照专业教学计划按学期选修课程。学生修完本学年规定的课程后,准予升入高一年级。
2)提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取得毕业规定学分的学生,经学生申请、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审定后允许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答辩通过后可提前离校。
3)学生各学年内不及格或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的课程,累计学分大于等于24学分(或累计大于等于8门次),应予退学;未达到24学分(或累计小于8门次)者将继续跟班学习。
4)学生在校学期期限,四年制本科不得超过六年。
五、毕业与学位
1、具有学籍的学生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修满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课,成绩合格,所取得总学分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准予毕业。
2、本科学生在获得规定学分(含课外学分)后,学分绩应达到2.0以上方可申请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按《陕西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管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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