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在全市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关于在全市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通知
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监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城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市委安排部署,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均应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时间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10月3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召开会议,对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为搞好这次教育活动,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坚持在强化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突出特色,科学发展,上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解决问题、促进发展、赢得满意,确保教育取得实效。要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社区联系,在民政部门、社区指导下开展好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积极宣传本地、本校开展科学实践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荆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荆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中共荆州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均应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确保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荆州市成立了全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邓会友任组长,具体负责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领导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荆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组 长:万 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天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余文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副科长
李化文 市职业技能培训教研中心主任 揭帮涛 市职业技能培训教研中心副主任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培训科,办公室主任由罗天明同志兼任。 (一)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 (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
(四)及时向省厅和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反映情况,做好联系沟通工作。
(五)完成指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省厅和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部署要求,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时间为6个月: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天,9月1日—9月20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安排专门力量调查摸底,掌握各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着重掌握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数量,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情况,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派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抓好骨干培训;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每一阶段要开好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领导小组要建立联络员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好民办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统一思想,把握要求,提高指导能
力。要建立信息管道,实现工作信息互通、上传下达、相互学习、成果共享。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大家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认识,端正态度,坚定信心。
第二阶段,学习调研阶段(50天,9月21日—11月9日)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各民办培训机构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员负责人要通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全体党员还要认真学习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明读本》、《科学发展典型案例选编》,观看《科学发展、时代先锋》电教片。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国60周年,组织党员重温党的执政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在努力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和单位发展的实际组织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事关本校如何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走访教师、学生或学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查找本单位在办学方向、办学思路、教学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有党组织的,要围绕党组织在民办培训机构中的职能、定位及如何发挥党组织作用等问题上进行调研,调研成果应当上升为本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制度措施。各民办培训机构要撰写一篇有内容、有见解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加强对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学习辅导,可从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全市技工院校中挑选一批先进典型,宣讲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